长春市满族祭祖礼仪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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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唯一号: 070134020220000883
专题名称: 长春市满族祭祖礼仪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30/001
起始页: 0310.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祭祖:满族最重视祭祀祖先。每逢家中有娶妻生子、就职荣升、庄稼丰收、修宅迁居等喜庆事,都要举行非常隆重的祭祖活动。祭祖前先由族中各家的年轻媳妇一起动手酿米酒,做祭祀饽饽。饽饽用粘米做,有的做成糕,有的包豆馅并裹以苏叶,还有的做成如棋子的水团子。因为这是敬奉祖先的供品,所以“身体不洁”的妇女不能动手,制做时还不能说笑闲谈。 解放前,祭祖时,族中人要全部到场,亲戚朋友也可以请到家中,由族长摆好祖匣,捻香列案,祭祖仪式就开始了。各项活动由“萨满”主持进行。“萨满”穿上彩色神衣,戴上神帽,扎起腰铃,手里拿着抓鼓,用鼓鞭敲打着抓鼓,走着舞步,甩动着腰铃,使鼓声、铃声与舞步谐调相合。同时,“萨满”还用满语唱着敬颂祖先功德、向祖宗祈福的神歌。这时,悬在北炕上的大鼓敲起老三点,屋内青年打起萨儿器(一种敲打乐器),随着神歌拍板应和。祭祖仪式十分严肃而又热烈。 祭祖时要杀猪,并用以招待宾客。祭祖用猪必须选纯黑无杂毛的,若是买猪,不能与卖主争价。杀猪要在神位前,肉熟要先供献给祖宗,叫做阿玛尊肉。 祭祖活动到了晚上再次掀起高潮,照样要在神位前杀牲祭祖,到一定时候还要把灯熄灭,这叫做“背灯”。这时“萨满”再度舞起腰铃,敲起手鼓,口诵吉词,冥暗之中气氛肃穆。祭祖活动要一连进行三天。所杀的猪不得持送出门,须在家中全部吃掉,吃不完的也要扔掉。唯“背灯”时的祭肉及糕饼可以馈送亲友。客人来时,互相道贺,醉饱离去,不必向主人致谢,主人也不相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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