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14日朝阳公安分局西朝阳路派出所捕获鸡奸杀害儿童现行犯宋玉国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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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583
事件名称: 1986年3月14日朝阳公安分局西朝阳路派出所捕获鸡奸杀害儿童现行犯宋玉国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919.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3月14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6年3月14日朝阳公安分局西朝阳路派出所捕获鸡奸杀害儿童现行犯宋玉国。经调查,宋玉国鸡奸杀害儿童18人。4月14日,市公安局和朝阳公安分局召开宋玉国特大杀害儿童案新闻发布会。在有6000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玉国死刑。宋犯是刑满释放分子,双阳县长岭乡三杏村人,30岁,1974年因拦路强奸妇女,判处10年徒刑。1984年刑满后,流窜吉、长两市,专门与街头流浪儿童结伴。白天沿街乞讨,夜宿防空洞,凡被他鸡奸的男性儿童全都用尖刀剖腹杀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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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宋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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