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1月21日长春市朝阳区张金芳被尾随抢走全部现金长春市刑警大队将其捕获归案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397
事件名称: 1959年11月21日长春市朝阳区张金芳被尾随抢走全部现金长春市刑警大队将其捕获归案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11月21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59年11月21日市朝阳区卫生大队会计张金芳从人民广场银行取出职工工资款5300元,行至西安大路崇智胡同被尾随歹徒打倒,抢走全部现金。这起抢劫现金案,轰动全市。经充分发动群众,摸出了案犯线索。作案分子是市蔬菜公司开除的副经理王瑞彬,他先在银行存取款窗口徘徊寻机作案,值张金芳单人取款,便尾随至胡同内抢劫。之后,偕姘妇逃到北京。市刑警大队将其捕获归案。翌年2月11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通令嘉奖破案有功的市刑警大队和干警。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重要人物

张金芳
相关
王瑞彬
相关

相关地名

长春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