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3月28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将长春市原有的兴隆山等4个农村区合并为1个郊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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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356
事件名称: 1957年3月28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将长春市原有的兴隆山等4个农村区合并为1个郊区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9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3月28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57年3月28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长春市原有的兴隆山、范家店、大屯和净月等4个农村区,合并为1个郊区。6月1日又决定,将原有的长春、南关、头道沟、宽城、朝阳、二道河子等6个城区,合并成南关、宽城、朝阳和二道河子等4个城区。原公安一、二、三、四、五、六公安分局,随行政区划的变动,经合并改组,成立南关、宽城、朝阳和二道河子4个城区公安分局,加上郊区公安分局,长春市公安局辖5个公安分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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