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月21日长春市开展了打击盗窃国家、集体资财的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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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327
事件名称: 1955年1月21日长春市开展了打击盗窃国家、集体资财的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8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1月21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55年1月21日根据中央公安部《关于加强打击刑事犯罪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指示》,结合长春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打击盗窃国家、集体资财的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由于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捕获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挖出了罪大恶极的流氓、盗窃犯李昨非、高凤山、孙墨及另外13名罪犯,采取典型处理的方法,召开公判大会,判处罪大恶极的李昨非、高凤山、孙墨三犯死刑,其余判死缓1人、有期徒刑9人、免于刑事处分1人,交群众管制2人,基本煞住了盗窃国家、集体资财的刑事犯罪活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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