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0月29日长春市公安局首次局务会议讨论确定两件大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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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234
事件名称: 1948年10月29日长春市公安局首次局务会议讨论确定两件大事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7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10月29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48年10月29日长春市公安局首次局务会议,讨论确定两件大事:(一)局内设立秘书室、行政科、治安科、司法科、总务科,并决定科长人选;(二)决定稳定秩序与摧毁敌特组织并重的方针,集中力量搜捕敌特,收缴武器,整顿治安,恢复交通秩序,管理消防工作,以安定社会秩序。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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