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0月22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流散本市的国民党官兵即日起到解放官兵招待所报到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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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4231
事件名称: 1948年10月22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流散本市的国民党官兵即日起到解放官兵招待所报到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5/001
起始页: 087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10月22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48年10月22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布告:凡流散本市的国民党官兵,即日起到解放官兵招待所报到。凡国民党特务机关、国民党党部、宪兵、警察等组织一律解散,其成员必须立即宣告脱离其组织,并自动向公安机关报到登记。凡散在民间的武器弹药,命令有者交出,知情者报告,捡拾者送交卫戍部队或公安机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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