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3月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废除搬运事业中存在的封建把头制度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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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3968
事件名称: 1951年3月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废除搬运事业中存在的封建把头制度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4/001
起始页: 028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1年3月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51年3月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接受工人控告,决定废除搬运事业中存在的封建把头制度,成立统一的搬运公司。并根据全市广大搬运工人的要求和控诉,逮捕了罪大恶极的封建把头于光甲等15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长春工人阶级的产生与发展,工会组织,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职工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职工生活福利,对外交流活动、工会财务工作、工会自身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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