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8日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发出重要通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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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3885
事件名称: 1949年4月28日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发出重要通告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4/001
起始页: 0276.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4月28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49年4月28日,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发出重要通告;为了隆重举行全东北解放后第一个“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长春市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开幕和庆祝我人民解放军百万大军胜利南渡长江,解放南京,解放太原、安庆、镇江等重要城市,特决定于“五·一”节在人民广场举行纪念“五·一”、“五·四”暨庆祝胜利大会和游行、检阅自己的力量。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工会志

《长春市志 工会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长春工人阶级的产生与发展,工会组织,工会的群众生产工作,职工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职工生活福利,对外交流活动、工会财务工作、工会自身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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