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5月3日长春市计委批复将市二轻局所属的钢管厂交给市冶金煤炭局管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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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3000
事件名称: 1975年5月3日长春市计委批复将市二轻局所属的钢管厂交给市冶金煤炭局管理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8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5年5月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75年5月3日长春市计委批复,将市二轻局所属的钢管厂交给市冶金煤炭局管理;将汽车拖拉机铆钉厂交给宽城区工业局管理;将纸箱厂、卫生纸厂、喷漆厂、制花工艺厂交给市民政局管理;将油漆厂交给市轻化工业局管理;将第三光学仪器厂交给电子局管理;将食品机械厂交给一商业局管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长春市志·二轻和纺织工业志》

出版者:长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本志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止于1988年底。分志分别记述了长春市分水村二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发展史。总志与大部分分志都设《大事记》一章(不标数序),原则上采取历史编年体,记录足以反映历史进程和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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