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对电影工作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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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2313
事件名称: 1948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对电影工作的指示》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31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8年12月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48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对电影工作的指示》,就电影事业的统一问题,以及接收北平的电影机构,设立全国电影领导机关,加派新闻摄影队进关拍摄纪录片等问题,做了指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本志以长影的历史行程和长春的电影活动为基本线索,上溯下延,记述了长春电影事业的渊源和演变。全书分九章,包括制片生产沿革、体制机构、人员、影片、影片发行放映、设备技术、队伍培训、对外交流、电影刊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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