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1日长春市从本日起执行新的自来水用水价格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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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1959
事件名称: 1990年9月1日长春市从本日起执行新的自来水用水价格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66.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9月1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90年9月1日,经国家物价局批准,长春市从本日起执行新的自来水用水价格:公用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至0.50元;民用生活水由每立方米0.10元调至0.20元。本年,长春城市供水的制水成本每立方米为0.46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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