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图书馆
长春图书馆
机构用户
长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1989年12月28日长春市物价局、公用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长春市公用自来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1951
事件名称:
1989年12月28日长春市物价局、公用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长春市公用自来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2月28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9年12月28日,长春市物价局、公用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长春市公用自来水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公用自来水每立方米价格由0.30元增至0.50元;市管的8个公共浴池水费改为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每立方米用水收费0.10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