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23日长春市政府批准光复小区、解民小区建设免交给水工程建设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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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1950
事件名称: 1989年12月23日长春市政府批准光复小区、解民小区建设免交给水工程建设费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65.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12月23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89年12月23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光复小区、解民小区建设免交给水工程建设费,其中光复小区免交168.9万元,解民小区免交34.65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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