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18日长春市政府决定调整自来水价格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1773
事件名称: 1949年3月18日长春市政府决定调整自来水价格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51.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3月18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49年3月18日,由于国民党军队毁坏城市供水设施以致自来水漏失严重,制水成本高。长春市政府决定调整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一般用水由3000元增至5000元(东北币);营业用水由每立方米4500元增至7000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长春市志 城市供水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88年。记述了长春市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包含水源、水厂、管网、水质、营业、管理、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