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2日国民党长春县政府颁布征收所得税、遗产税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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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唯一号: 070132020220001320
事件名称: 1946年7月2日国民党长春县政府颁布征收所得税、遗产税等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798.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7月2日
发生地点: 长春市

事件描述

1946年7月2日,国民党长春县政府颁布征收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货物税、盐税、矿税、营业税、土地税、出产粮食税、房捐、娱乐捐、营业牌照税、屠宰税、契税以及其他捐费的布告。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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