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郊区第一采石场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唯一号: 070131020220000209
机构名称: 长春市郊区第一采石场
文件路径: 0701/01/object/PDF/0701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290.pdf
地址: 大屯镇
起始时间: 1955年12月5日

机构描述

长春市郊区第一采石场,场址在大屯镇,占地面积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有职工125人,其中,管理人员20人。该场建于1955年12月5日,1958年10月改为地方国营长春市郊区采石场,1961年停产,1963年恢复生产。当时是手工操作,日开采量60立方米,生产块石和碎石等4个品种。1973年改为郊区第一采石场,由手工作业逐渐发展为半机械化生产。到1985年,占地面积175800平方米,职工363人。固定资产原值40.2万元,产品达十几种。主要设备有装载机、推土机各1台,汽车2台、刻石机、输送机、滚动筛各3台,1吨翻斗车6台、变压器3台、空压机1台、卷扬机4台,年产石材5.66万立方米,产值36.9万元,实现利润5.7万元。1986年,该厂有职工185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厂内设生产、销售、企财、政工4个股和1个办公室,所属2个作业现场和1个车队。产品有500毫米以内碎石共7个品种,年产量15万立方米,完成产值55万元。1987年有职工150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厂内原4个股改为4个科和1个办公室,有3个作业现场和1个车队,当年新增东风翻斗车2台,载重汽车1台,固定资产55万元,年产值56万元,实现利润0.3万元。1988年,逐级实行承包,全年完成产值70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