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长春市营业车辆运输管理费定额征收标准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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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1020220003547
图表名称: 1988年长春市营业车辆运输管理费定额征收标准
起始页: 0331.pdf
结束页: 0331.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540.4
关键词: 长春市 车辆运输 管理费

内容

车 辆 单 位 定额标准 载重汽车 每月每吨位 8元 手推车 每月每台 3元 高级轿车 每月每台 20元 旅行车 每月每台 20元 普通轿车 每月每台 15元 东风车、微型车、吉普车 每月每台 10元 大中型拖拉机 每月每吨位 6元 手扶、四轮拖拉机 每月每台 8元 马车 每月每台 7元 驴车 每月每台 5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长春市志 公路交通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公路交通的发展历史,以丰富的史料、翔实的内容、合理的结构,驾驭全局,综述大势,全面反映了长春公路交通的历史与现状,详细记述了新中国成立40年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长春公路交通的巨大成就,是一部具有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历史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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