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1949~1988年重特大火灾简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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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1020220003327
图表名称: 长春市1949~1988年重特大火灾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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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X928.7
关键词: 长春市 重特大火灾 1949~1988年

内容

时间 单位 火灾原因 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1949年1月10日20时12分 东北大学礼堂(现东北师大址) 坏人从二楼天棚上纵火。 礼堂被烧毁、损失折人民币7万元。 1949年4月2日8时11分 长春卫戍司令部供给部弹药库 一战士在库内吸烟将烟头扔在火药箱上,引起爆炸。 1人被炸成重伤,烧毁火药1箱。 1949年4月21日13时49分 东北电影制片厂(现长春电影制片厂)第一录音室 电动机打出火花,落在附近易燃的胶片上,引起火灾 在扑救火灾中受伤9人,损失2万余元。 1950年5月7日1时45分 长春市文化馆 电工刘某在天棚内接电线时用明火照明,引燃锯末起火。 火灾蔓延到东盛路小学,烧毁教室12间,木桌、铁桌、木椅、铁椅、讲台、黑板等25件,损失8900多元。 1951年9月3日18时40分 902部队卫生所 护士丁某将大水壶烟囱插入通风孔中,烤着天棚起火。 烧毁房屋24间及医疗设备等损失4.8万元。 1951年11月3日17时30分 西大营修建委员会第二工区 工地将带电的电线合并放在板条墙中间,电闸设在室外电线杆上,被人误合电闸电线短路引燃板条墙起火。 烧毁房屋48间,损失2.2万元。. 1953年3月21日22时10分 912部队厨房 厨房火引燃天棚。 烧毁房屋12间及食堂桌椅,损失2.3万元。 1955年4月26日12时10分 吉林省第一劳改大队第六仓库 不明 烧毁车胎、机油、麻绳、麻袋等物29种,损失折款2.5万元。 1955年5月15日13时30分 长春汽车制造学校 用电超负荷,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21间,烧死1人,伤12人,损失3万元。 1955年5月15日22时10分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宿舍 烟囱喷出火星从瓦缝蹿入天棚引燃防寒锯末起火。 烧毁房屋46间,有59户、240人受灾,损失9.26万元。 1955年12月24日晚 长春市长通路118组居民韩某(市食品公司造酒厂工人) 烧炕炉子,烧火过多,炕面过热,烙着被褥引起火灾。 韩之妻、长子、女儿等3人被烧死。 1956年5月310 轻工业部造纸管理局安装工程处 该处第三队工人宿舍,烟囱飞火从瓦健蹿入天棚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46间和其他物资,受灾11户48人,损失3万 1957年3月24日18时10分 长春市上海街33组居民 长春市军属副业生产组工人刘某用香蕉水点燃火炉引起爆炸起火。 烧伤5人。 1958年5月27日15时20分 铁北天光路长城橡胶厂 开启电动机用力过猛,将电闸保险丝崩断打出弧光,引燃搅浆汽油起火。 厂长王贵书被烧死,损失4万元。 1959年6月14日11时30分 长春11中学附属化工厂 化工厂突然爆炸起火。 烧死2名学生、3名受伤,烧毁生产设备及成品。 1959年12月25日零时52分 长春市农兽药厂 干燥室洗衣组工人下班后,将湿工作服搭在硬气片上烘烤,烤着工作服起火。 烧毁房屋3间和部分兽药损失折价1.1万元。 1960年9月20日3时5分 长建二公司中心库 库存桐油雨衣自燃引发火灾。 烧毁仓库320平方米、汽车轮胎8个、传送带250米、手推车6辆,损失4.44万元。 1960年11月170 长建三公司四工区 该公司承建133厂锅炉房的5个煤斗,因工人钉煤斗盖时,将煤斗口的碎草震落在电炉丝上引起火灾。 损失折价4.17万元。 1961年3月20日10时30分 第一汽车制造厂家属宿舍 住户王某去煤厂买煤时,将3个孩子锁在屋内。小孩玩火烧着床上的棉花和衣物,引起火灾。 王的两个儿子被烧死。 1962年1月1日19时53分 长春机车厂家属宿舍 住户戴某去邻居家时,将2个孩子锁在屋里。小孩玩火将被垛烧着发生火灾。 2个孩子因一氧化碳中毒后被火烧伤,抢救无效死亡。 1962年2月15日零时20分 长春市公私合营空气压缩机厂 电机过热引燃可燃物质,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720平方米及多种机械设备,损失96343元。 1962年2月28日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0308厂 该厂9号厂房发生火灾,烧毁厂房1020平方米,自动机床等精密仪器12台,损失6万余元。 1963年5月4日22时15分 八里堡木器生产合作社 该社小仓库内浸有硬质清漆的布塞自燃起火。 烧毁厂房840平方米,木材100立方米,各种电锯、电刨子、电动机22台,损失3.2万元。 1963年11月25日9时40分 长春市南岭街居民住宅 南关区南岭街31组居民徐家由于床板靠近火墙,烤着被褥引起火灾。 3个孩子被烧死。 1970年9月23日零时20分 给排水设计院家属宿舍 二单元发生火灾。 损失8.6万元,烧伤5人(其中消防队员4人)。 1970年11月29日12时20分 吉林省野战医院 临时工在水箱间的天棚内铺撤锯末时吸烟,烟头未熄灭引燃锯末。 烧毁房屋854平方米及医疗尊备、药品等,损失5.5万元。 1970年12月20日9时55分 长春市钟表厂喷漆车间 工人邹某用扫帚扫喷漆台时碰坏灯泡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两栋1183平方米及哄漆设备等,损失6.75万元。 1971年2月27日 长春市电车公司 66中学生到电车公司劳动时,擅自摆弄电车开关,引起电器起火。 烧毁电车1辆,损失1万 1971年9月13日22时10分 吉林省机械电工研究所 该所三车间徒工郭某等人,用明火烧车间房木上的马蜂窝,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288平方米、车床37台,损失10万元。 1973年1月12日18时30分 长春市水泥厂 一车间工人在火炉上溶化机油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250平方米及电机等,损失5250元,烧伤1人。 1973年3月28日2时30分 省劳改局黑嘴子监狱 监狱仓库失火。 烧毁库房、厂房990平方米及大批五金电料、劳保、办公用品,损失3.1万元。 1973年3月30日11时15分 南关区桃源16委化工厂 生产苯和甲醇的反应罐渗漏,易燃气体遇明火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54平方米,烧伤3人。 1973年7月1日19时 长春市软木厂 3名儿童进入厂内在粉碎车间玩火、吸烟,引燃木材及软木片起火。 烧毁厂房600平方米、麻袋1000条、机器3台、树皮10吨,损失4万余元。 1973年9月5日 长春市通用设备厂家属厂 工人黄某在生产车间吸烟,引燃汽油发生火灾。 烧死3人,烧伤3人。黄被人民法院判刑3年。 1973年10月29日9时 南关区全安街17委居民住宅 居民肖某家因使用亮油时遇明火发生火灾。 烧死1人,烧伤1人。 1973年11月22日14时30分 东北输油管线指挥部二处 修理工在车库修车时吸烟,将烟头扔到洗零件的汽油盆内,引起火灾。 烧毁库房、厂房80平方米、汽车2辆,损失1.4万元,烧伤2人。 1973年11月23日21时40分 郊区兴隆山公社工农9队 场院内照明灯泡烤着豆皮堆,引起火灾。 烧毁谷子35万公斤,豆子3万公斤,秫秸2000捆,损失1.72万元。 1973年11月6日8时 郊区大屯公社红光8队 社员张某烧秸杆时,将柴垛引燃着火。 张在救火时被烧死。 1973年12月1日10时 朝阳区清和街3委居民 257组居民马某上班时把两个孩子锁在家中,小孩玩火引起火灾。 小孩被烧死。 1974年4月20日11时 东北输油管线指挥部二处大屯防腐厂仓库 工人常某大风天从茶炉房取火到宿舍点炉子。途经材料库时,风将炭火刮入席棚仓库引起火灾。 烧毁电机12台、油漆70桶和探,仪器设备等,损失3,万余元。 1974年5月11日 南关区新春公社26委居民 天津包子铺烧废饭票,烟囱飞火窜入天棚引起火灾。 8户居民受灾,损失1.35万元。 1974年5月200 南关区桃源路格线厂 女工于某、夏某早班时在车间吸烟,未熄灭烟头引着棉线起火。 烧毁厂房420平方米及物资设备,损失20余万元。 1974年12月21日 朝阳区安达街煤炭门市部 煤炭门市部更夫王某值班时,往炕炉内添煤过多引起火灾。 王某被烧死。 1974年2月28日12时10分 郊区净月公社曙光大队社员家 农民艾某之妻在炉筒上烤棉衣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1间,粮食400公斤及衣物等,烧死3名儿童。 1974年3月15日5时30分 长春市铸锅厂 更夫姚某往炕炉内添焦炭过多,烤着炕沿起火。 烧毁房屋1间,姚某被烧死。 1974年4月17日7时30分 二道河子区双阳路居民住宅 居民王某睡觉前吸烟,烟火掉在床铺上引起火灾。 王某被烧死。 1974年5月31日 南关区桃源公社4委居民家 43组居民程某,其子睡觉时不慎将棉大衣掉在地炉上,烤着引起火灾。 程某之子被烧死。 1975年1月10日10时30分 郊区兰家公社合隆站大队东广宁生产队 社员王某铡草时吸烟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5间,烧死马8匹、伤4匹,损失1.2万元。 1975年1月15日6时40分 长春市陶瓷厂一车间 工人毛某从锅炉房取火,用锹端着点火炉,引燃棉门帘起火。 烧毁厂房715平方米,各种机械11台及电气设备等,损失2.2万元。 1975年1月9日10时30分 长春市水泵厂家属宿舍 该厂女工闵某上班时,把两个孩子锁在屋里,小孩玩火引起火灾。 两个孩子被烧死。 1975年1月19日 朝阳区重庆公社印刷厂 更夫刘某值班时点着炉子睡觉,炉火烤着床铺起火。 刘某被烧死。 1975年1月31日 长春市工人浴池 将烟囱插入通风孔内,烤着房木架起火。 烧毁房屋620平方米、木床130张,损失1.362万元。 1976年4月17日11时 西朝阳路派出所管内居民 退休工人董某烧火炕用火过多,烧着板条墙起火。 董某被烧死,损失975元。 1976年5月31日9时50分 第一汽车制造厂铸造分厂 工人因焊接火花溅在地下室的废油上,引起火灾。 损失1万元。 1976年7月18日11时 第一汽车制造厂发动机分厂 工人将烟头扔到锯末上引起火灾。 损失3万元。 1976年7月20日5时20分 长春市毛巾厂 36伏变压器短路烤着天棚失火。 烧毁房屋12间及各类物资,损失20458元。 1976年9月24日 第一汽车制造厂铸造分厂 铸件掉到皮带上,引起火灾。 烧毁皮带等物资,损失1.1万元。 1976年11月8日18时3分 长春市绝缘材料厂 瓦楞纸机的硅碳棒电热,烤着纸张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260平方米,机械13台瓦楞纸2吨,损失17984元。 1976年11月11日5时9分 长春市精神病医院 焊接工人违反操作规程,在距棉花仓库仅1米处焊接,火花溅入库内,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500平方米,粮食250公斤,损失1.273万元。 1976年2月4日4时 郊区东风公社光明大队社员 张某把火盆的火弄到被褥上,引起火灾。 张某被烧死。 1976年5月16日17时 二道河子区和顺公社16委居民家 居民艾某家因液化石油气罐漏气,遇明火爆炸起火。 伤5人。 1976年6月24日15时 长春市人民电影院 串片员刘某用汽油擦洗摩托车,汽油末乾便发动起火。 摩托车烧毁,烧伤5人。 1977年1月8日8时50分 郊区乐山公社长兴大队 大队汽车库的地下烟道漏火,引燃汽车油管泄出的汽油着火。 烧毁车库3间,汽车1辆,损失1.02万元。 1977年2月16日17时55分 宽城区二道沟16委居民 35组居民于某家液化石油气罐充气过量,压力过大,爆炸起火。 死3人,伤12人。 1977年2月27日1时15分 长春市自行车厂 该厂金工车间,因箱式热处炉的电线受潮短路,引燃天棚内的锯末起火。 烧毁厂房400平方米,损失2.622万元。 1977年3月9日 铁北副食品商店 用火不慎起火。・ 烧死1人。 1977年3月19日22时40分 郊区兴隆山公社龙泉16队 草栏子里的碎草被电灯泡烤着起火。 烧毁房屋7间,烧死牲畜16头,饲草2500公斤,损失1.405万元。 1977年3月25日15时30分 朝阳区清和公社万宝街居民 居民王某上班时将2个孩子锁在屋里,小孩玩火,引起火灾。 孩子被烧死。 1977年6月28日13时 郊区城西公社农机修配厂 驾驶员郭某在仓库内吸烟,引燃盆内汽油起火。 烧毁厂房280平方米,损失1.52万元。 1977年10月11日3时20分 长春市化工六厂 焊接工张某在盐池上切割,火星溅入纸箱内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360平方米,机器2台,损失11267元。 1977年10月19日19时45分 二道河子区八里堡2委居民 34组居民孙某家渍酸菜时烧火过多,火炕烤着炕上的草垫子起火。 烧毁房屋1间及衣物等,炕上睡觉的2个孩子被烧死。 1977年10月20日 长春客车工厂 工人吸烟不慎引起火灾。 烧毁部分厂房、隔音板、胶合板、玻璃棉乳胶垫及防寒材料等,损失8.5万余元。 1977年10月27日5时 二道河子区北八道街居民 居民杨某家,睡觉前往炉内添煤过多造成全家人煤烟中毒。 死亡3人。 1977年12月22日6时 二道河子区八里堡公社6委居民 91组居民杨某家火炕烧火过多,烤着被褥起火。 杨某及儿子被烧死。 1977年12月 郊区长江大队电灌站 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烧死1人,损失8.01万元。 1978年1月31日6时30分 长春市宽城木器厂 木工车间烟囱烤着房木起火。 烧死1人。 1978年8月15日13时50分 长春地质学校车库 体育教员韩某在车库内修理自行车时吸烟,把火柴杆扔到地面的油垢上,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1300平方米,损失5.2万元。 1978年11月20日8时30分 吉林省外贸运输公司车队 驾驶员于某在车库修理间吸烟,引燃油抹布和废汽油起火。 烧毁房屋150平方米、汽车2辆、发动机2台、自行车2辆,损失1.9万元。 1978年12月30日22时15分 宽城区群英公社13委居民 70组居民陈某家火炕裂缝引起火灾。 烧死1人。 1978年12月31日1时 长春市白酒厂西侧饭店 西侧一饭店火炕烤着板间隔墙,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2间,烧死1人。 1979年2月7日1时 长春市政工程处宿舍 瘫痪卧床的耿某,把大衣掉到火炉上,引起火灾。 耿某被烧死。 1979年3月13日17时50分 吉林送变电工程公司工地 东北师大附小2名学生进入地沟玩耍,将月票丢失,在拿蜡烛照亮时,引起火灾。 2名学生被熏死。 1979年4月15日2时40分 郊区大南公社新兴大队腰沟小队 社员赵某在室内点油炉,引起火灾 烧死1人。 1979年4月25日2时45分 永宁路30委居民 40组居民郑某家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郑及其妻被烧死。 1979年5月21日20时30分 长春市木材公司第二经营处 附近小孩数人进入贮木场采蘑菇,划火柴照亮时,火星引燃地上的朽木屑,引起火灾。 烧毁木材2700立方米,小径木500立方米、吊车1辆,损失10万元。 1979年5月12日 长春市服装四厂 工人使用电熨斗后没切断电源,引起火灾。 损失1000元,烧死1人。 1979年5月3日22时45分 长春汽车研究所托儿所 有6名中学生在天棚内玩耍时,划火柴照明,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350平方米、木床25(250张及家俱等,损失3.5万元。 1979年11月21日4时 长春市东四道街天主教堂 “文化大革命”期间,将长春市天主教堂交给长春市新华书店做图书仓库用。有几名学生进入库内玩耍吸烟,引起火灾。 整个天主教堂及其附属设施全部烧毁,教堂内贮存之图书、木材也付之一炬。损失1.8万元。 1980年3月10日4时50分 郊区城西公社拖拉机修配厂 工人在车间内吸烟扔掉的烟头引燃锯末起火。 烧毁厂房340平方米和其他物资,损失1.872万元。 1980年4月29日17时10分 长春市制锹厂 车间主任郭某指令焊接工白某在油槽附近违章焊接,火花掉进油槽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1940平方米、电机5台、各种设备18台,损失8.2万元。 1980年5月14日2时5分 郊区奋进公社奋进4队 更夫吸烟时,烟头掉在炕上的草帘子,引起火灾。 烧毁简易房二间半,烧死1人。 1980年8月14日18时50分 长春拖拉机厂 该厂夹模车间一工人到附近配件刷漆休息室偷拿油漆时,划火照亮引燃汽油起火。 该工人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1980年9月1日2时50分 长春市石碑岭煤矿家属宿舍 该矿三道北山家属宿舍陶某家,划火柴照明引燃旧棉花套等物,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500平方米及生活用品,损失1.55万元。 1980年10月21日2时15分 长春市木材加工厂 铿锯车间烘炉烟囱瓦管衔接不严,蹿入烤着檐板造成火灾。 烧毁厂房270平方米,机器7台及其他物资,损失9980元。 1981年1月4日22时30分 宽城区团山街杨家4委居民 居民迟某生火取暖引起火灾。 退某被烧死。 1981年2月1日7时10分 郊区兰家公社兰家大队三队 饲养员在马棚烧炕时,没清理灶前柴草便离开,火烧出灶外,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6间,烧死马11匹,饲料1500公斤,种子1500公斤化肥1吨,损失1.044万元。 1981年3月2日7时30分 长春试验机厂 4车间电镀班除油槽开关没关闭,电阻丝烤着脚踏板起火。 烧毁厂房614平方米及发电机组、发电机、过滤器、整流器等电气设备,损失2.2万余元。 1981年5月19日3时50分 长春市第二机床厂 大客车入库后没认真检查,烟头引燃抹布、座垫起火。 烧坏汽车、烧毁汽车库房300平方米,损失2.9万余元。 1981年5月19日6时20分 长春市淀粉厂 麻袋库的锅炉烟囱飞出火星,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1400平方米,面袋100752条,麻袋25142条和其他物品,损失9.7万余元。 1981年6月15日1时24分 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13委居民 310组居民宫某在室内吸烟时,不慎将烟头掉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宫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1981年10月28日4时7分 长春市无线电一厂 该厂试验室,因过往行人扔烟头,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90平方米,机器设备4台,损失2.6万元。 1981年12月4日17时30分 吉林省外贸运输公司家属宿舍 住户刘某家,液化气罐充装超量,罐体裂缝泄露气体遇明火爆炸燃烧。 烧死2人,烧伤4人。 1982年1月15日17时10分 长春市第34中学 区文教基建队工人,用喷灯烘烤暖气管道时,烤着天棚灰条,引起火灾。 烧毁教学楼816平方米,桌椅200套以及卷柜、体育服装、办公用品等,损失2.5万元。 1982年2月1日23时42分 长春市纺织器材旋木厂 工人随意扔烟头,引燃刨花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300平方米,各种设备19台,损失2.2万元。 1982年3月16日1时24分 长春市铝制品厂 该厂一车间夜班工人在休息室吸烟,烟头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680平方米,各种机器设备11台,损失3.5万元。 1982年5月25日零时 吉林省石棉制品厂 三车间汽缸垫工段的天棚照明线路设计安装不符合规程,年久失修,造成电线短路,打出火花,引燃锯末,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532平方米、叉车1辆、割垫机1台,损失5.5万余元。 1982年6月27日4时20分 长春市第一木器厂 家俱车间的天棚内,铝芯电线接头松动,电阻过大,引燃锯末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1080平方米、机械设备43台及全部电气、哮气设备,损失14.77万元。 1982年7月10日13时21分 第一汽车制造厂座垫弹簧分厂物资库 搬运工唐某进入仓库躺在麻袋片垛上吸烟,奖未熄灭的火柴杆扔到垛缝中引燃麻袋片发生火灾。 烧毁库房2700平方米及库内储存的大量物资,损失60万元。 1982年9月13日8时30分 吉林柴油机厂修建公司材料库 两名学生进入材料库天棚玩火,引起火灾。 烧毁库房270平方米及五金材料、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各种电线,损失2.36万元。 1982年9月28日21时55分 二道河子区公安分局 从外单位借来的电工,在二楼天棚更换陈旧电线时,将烟头扔在天棚内,引燃锯末发生火灾。 烧毁办公楼750平方米、部分办公桌椅和用品等,损失1.7万元。 1982年10月28日6时30分 南关区民康路33号居民 周某家,睡觉前吸烟掉落火种烧着被褥。 全家3口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1982年11月20日21时40分 吉林工业大学新5栋宿舍 工人在天棚内焊接水箱,焊接前后没认真清理检查作业现场,致留下火种,引燃锯末,造成火灾。 烧毁房屋600平方米及衣物、家俱等,16户居民受灾,损失2万元。 1983年1月31日2时30分 省外贸包装厂 小盒车间化胶使用的电炉子下班时没切断电源,烤着附近的可燃物,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1010平方米及大量芝备、物资,损失14.262万元。 1983年2月25日12时 长春制药厂 非那西丁车间工人违章操作,使反应釜超温超压,发生爆炸起火。 烧毁厂房420平方米,机械设备及大量化工原料,损失3.7万余元。 1983年4月18日2时10分 长春市砖瓦厂一车间 当日八级大风将火种吹到可燃物体上,引起火灾。 烧毁库房5栋7000余平方米及轧瓦机和大量瓦架、瓦板,损失9.643万元。 1983年8月12日19时50分 第一汽车制造厂销售公司 工人高某将商品车偷开出厂 区,到朋友范某家要汽油,划火柴找油箱盖时,引燃气油造成火灾。 烧坏解尊牌汽车1辆,损失1.6万元。 1983年11月7日零点20分 长春监狱 犯人在车间内吸烟,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730平方米、各种设备、大量胶鞋、化工原料等,损失8.5万元。 1983年12月1日22时22分 长春市节能电气设备厂 电工安装电气设备时,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400多平方米及部分芝备物资等,损失1.72万元。• 1983年12月19日17时40分 宽城区奋进毛织厂 梳毛车间主任和工人、保管员等在仓库内打扑克,用蜡烛照明,下班时没熄灭,蜡烛引燃木桌发生火灾。 烧毁厂房520平方米及一些样备物资,损失2.335万元。 1983年12月25日零点40分 南关区大经路40号居民 居民楼搭设在走廊上的棚厦起火引燃主楼。 烧毁房屋300平方米及大量家俱、生活用品,受灾9户,损失2.1万元。 1984年3月31日4时40分 长春市石碑岭煤矿 二井绞车房绞车司机违章使用阻抗器取暖,过热烤着天棚板,引起火灾。 烧毁绞车房110平方米、高压开关柜、高压换向器、变压器各1台及其他设备,损失1・2万余元。 1984年9月23日21时 长春市解放菜站南岭菜窖 菜窖门口堆放的木箱着火引燃菜窖。 烧毁库房250平方米、苹果12500公斤、梨250公斤,损失1.5万余元。 1984年10月13日14时17分 长春市煤气公司 焊接工违章在煤气脱硫箱附近焊接暖气管道,电火花引起3号脱硫箱爆炸。 死1人、伤3人,损失3.554万元。 1985年9月15日14时51分 吉林省长春果品冷冻库工地 冷冻库施工时,市建一公司工人违章焊接引起火灾。 烧毁冷冻库内1700平方米的聚氨脂泡沫保温材料、烧坏冷风机4台、1.5千瓦轴流风机6台,损失10.5万元。 1986年1月16日 长春生物制品所玻璃仪器厂 该厂二车间工人吸烟,将烟头扔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740平方米,烧坏芯备7台,损失2.9万余元。 1986年1月26日 宽城区辽宁路40号居民 住户张某家,用电褥子取暧,通电时间过长,燃着被褥,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530平方米,同楼15月居民受灾,损失8.3万余元。 1986年3月23日 长春市解放大路76号居民 居民王某违章使用电炉子,烤着室内可燃物,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296平方米,受灾8户,烧坏大量的家俱,家用电器及衣物等生活用品.损失2.2万元。 1986年5月1日 长春市103中学 教学楼有人进入天棚留下火种,发生火灾。 烧毁教学楼485平方米、桌椅71套及教学用具,损失2.22万元。 1986年5月22日 长春机车厂建筑公司 有人进入天棚吸烟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1051平方米,损失1.5万余元。 1986年6月4日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热水房烟囱裂缝,烤着房架子,引起火灾。 烧毁教室480平方米和部分教学用品,损失1.2万余元。 1986年9月1日 长春市车胎厂 焊接工在车间内违章焊接,火花落到胶料堆上,造成火灾。 烧毁房屋230平方米、设备2台,损失2.025万元。 1986年11月14日 长春市群英福利化工 用土法炼油,反应釜超温超压,爆炸燃烧。 烧死4人,烧伤5人,烧掉原油6吨,损失5.7万元。 1987年9月15日9时50分 长春市塑料彩印包装制品厂 工人肖某在工具库给喷灯加汽油时,保管员何某在旁划火柴吸烟,引起火灾。 烧毁厂房898平方米、注塑机14台及模具等。何某被烧死,肖某被烧成重伤,损失62万余元。 1987年9月28日18时59分 长春市农业银行办公楼 焊接工在切割二楼管道时,违反操作规程,烤着木板条墙,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1328平方米、铁柜35个及办公用品等,损失4.042万元。 1987年11月8日21时 长春师范学院 该院车库有人从汽车油箱内抽汽油,用明火照明,引起火灾。 烧毁房屋120平方米、大客车2辆,烧坏东风牌货车1辆,损失3.5万余元。 时间 单位 火灾原因 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1987年12月20日21时9分 郊区永春乡三扶化工厂 生产筑路沥青时,蒸烟釜出油管道堵塞,没及时采取措施,釜内压力增大,发生爆炸起火。 烧死2人,火灾波及相邻的装订包装厂,烧毁厂房266平方米、机器设备4台及原油等,损失8.1万余元。 1988年1月26日20时40分 朝阳区开运街省物资局宿舍. 2名水暖工在天棚内用喷灯烤水箱,引燃防寒锯末,起火。 烧毁房屋243平方米、电冰箱2台、电视机6台、收录机6台、洗衣机4台及家俱衣物等,损失3.2万元。 1988年4月29日17时23分 长春市南关区全安19委居民. 居民王某在厨房调试汽油炉时,引起汽油着火。 烧毁房屋11间,家用电器冬衣物等,损失3.2万余元。 1988年5月17日12时11分 长春市麻纺厂 五车间工人用打火机照亮找钥匙时,引燃布毛起火。 烧毁纺织机1台、麻布片59600片、棕绳660公斤,损失2.5万余元。 1988年10月8日18时27分 南关区长通路12委居民 个体运输户董某从油罐车上往自家屋内油桶灌汽油时,气体挥发遇明火燃烧起火。 烧毁房屋148平方米,烧死6人。 1988年11月10日4时58分 长春市第一制鞋厂 下班时有人在缝纫车间留下火种,更夫未及时发现,造成火灾。 烧毁厂房1965平方米、机器设备149台及成品、半成品皮鞋等,损失119万多元。生产完全停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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