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图书 |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4921 |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收费标准 |
| 分类号: | F726.2 |
| 页数: | 79 |
| 页码: | 286-354 |
| 摘要: |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收费范围包括很广,本章主要叙述公用事业、文教卫生、饮食业和服务行业的收费标准。公用事业收费包括:房租、自来水费、燃气费、市内公共电、汽车票价、公园门票价;文教卫生事业收费包括:影、剧票价,中、小学生学杂费、医疗费;饮食业收费包括:饮食毛利率、饮食价格;服务收费包括:旅店、理发、浴池、照相、修理、服装加工费等。这些行业同人民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它是国民经济收入和人民生活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
| 关键词: | 长春市 重工业产品 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