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代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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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316
颗粒名称: 一、人民代表
分类号: K280.34;D633
页数: 2
页码: 234-2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少数民族1954年-1988年人民代表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民族政治生活 人民代表

内容

管理国家的权利,是各民族最根本的平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散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在有关文件中还规定:“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各有关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对人口较少的民族,也应予以适当照顾。少数民族人口较多或民族关系显著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有关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委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应当尊重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的职权,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长春市区及五县(市)少数民族,被选举为吉林省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情况:1954年8月第一届代表2人,其中被选举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1958年7月第二届代表6人,其中被选举出席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1963年12月第三届人大代表6人。第四届停开。1977年12月第五届人大代表17人,被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1983年4月第六届人大代表21人,被选举出席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3人。1988年第七届人大代表14人,被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9人,担任常委会副主任2人。
  长春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成份的代表,占有适当的名额。第七届(1978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成份代表40人,占代表人数的6.2%。第八届(1983年)46人,占7.0%。第九届(1988年)46人,占9.1%。第九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中,少数民族成份委员4人。
  长春市各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成份者皆占有适当名额而且逐届扩增。朝阳区第八届(1978年)少数民族代表24人,占代表人数的6.5%;第九届(1980年)24人,占6.8%;第十届(1984年)34人,占9.1%;第十一届(1987年)33人,占12.3%。
  各县(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成份的代表,占有适当名额。农安县第十届(1984年)30人,占代表人数的6.3%;第十一届22人,占7.8%。德惠县第九、十、十一届,少数民族代表合计25人,占三届代表平均数2.0%。双阳县第八届至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四届合计105人,占四届代表平均数的8.6%;其中第十一届33人,占13.6%。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的民族事务工作充分发挥了依法监督的作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朝鲜族)、仁饮扎木苏(蒙古族),率领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成员于1986年、1987年先后视察了长春市的两个回族乡、南关区回族小学、市民族食品公司等单位,了解民族教育情况,清真食品储藏、加工、供应情况。1988年8月2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陪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副主任李学智,视察了长春市回族食品厂,了解清真糕点加工销售以及该厂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工人的情况。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经常深入各机关企业,了解贯彻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为解决清真冷库问题,主任和几位副主任多次与回族干部群众座谈,与市长、副市长及计委、商业、民族等部门研究,督促尽快落实资金,并将这个问题写进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之中。1988年清真冷库工程开工以来,副主任李珍多次到现场考察,听取有关部门汇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清真冷库的建设速度。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 上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宗教志部分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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