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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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65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移风易俗
分类号: D648
页数: 15
页码: 168-1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移风易俗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婚俗的改革、葬俗的改革。
关键词: 长春市 移风易俗 婚俗

内容

第一节 婚俗的改革
  婚嫁丧葬,俗称红白喜事,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原始社会大体从简,随其自然。进入阶级社会后,由于等级制度的存在、生产力的提高,逐渐向繁文缛节、矫揉造作方面发展(如第三章所述)。解放后,废除了剥削制度,先后颁布了两次婚姻法:1950年5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八十年代再次颁布了修改补充的《婚姻法》,废除了旧的封建买卖婚姻。在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的原则下,使广大人民(特别是妇女)得到了解放,同时摆脱了旧风俗的羁绊。五十年代,革命结婚成风,一般不送礼、不请客,到人民政府登记后,结婚双方各戴朵红花,请客人吃糖、抽烟。主婚人及来宾祝贺一番。两人预备一二套新被褥,同居一起就算成婚。亲朋好友前来祝贺,或赠书或送一点富有意义的小纪念品。婚事绝大多数从简,而以革命事业,共同理想为重,生活要求一般是低标准的。
  随着改革开放,个体户大量出现,思想教育相对放松,致使喜事大办,以显家道兴旺,各种陈旧的婚嫁俗礼又复以各种不同形态应运而生。
  讲排场、摆阔气,追求物质生活的倾向,在婚事上极为突出。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范围内,近六年中农村人均收入提高1.1倍,结婚费用却上涨了10倍。大索彩礼、大办婚事,几乎形成社会公害。长春也不例外。最高的结婚费有耗资四、五万者。
  从60年代和70年代起,结婚即已追求“现代化”,彩礼除了要时髦衣服多少套外,还要“三转一响”:缝纫机、手表、自行车和收音机。80年代则是“三机一箱”: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和电冰箱。还附有条件:电视机要带色的,收录机要电脑的,洗衣机要甩干的,电冰箱要双门的。
  据调查,长春二道河子区远达街12委和13委在1986年共63对青年登记结婚,开销如下:
  1000~2000元的2对;
  2000~3000元的8对;
  3000~4000元的7对;
  4000~5000元的15对;
  5000~6000元的22对;
  6000~7000元的7对;
  10000元以上的2对。
  平均每对开销5000元,女方家长的陪嫁还不在内。12委结婚的每对都有电视机,其中有彩色电视机的36对。这是1986年调查的数字,据说这只是工厂职工子弟开销的水平。半数以上是和家庭收入相适应的,有点债也能还得起;一小部分是花尽了父母多年节衣缩食、日积月累的血汗钱。
  大要彩礼,追求生活“现代化”,已成为一种普遍风气。更有甚者,农村讲究什么“六六大顺”。初见面或女方去婆家几次都要给钱,及至结婚时,花钱逐步升级。所谓“六六大顺”就是初见媳妇给二百元,继之给六套衣服、六样食品。还有什么“四角齐”(一包四角放一二百,中间放一块表)。过去打家俱,都是单个的玻璃柜、写字台之类,现在城市都讲究组合家俱、连床带沙发论多少条腿,所谓“二响、四转、三十二条腿”,“三黄(金戒指、金项链、金首饰)一窝机”。有一首民谣讽刺这种现象:缝纫机带码边的,电视机带彩色的,手表带礼拜天的,自行车带冒烟的。当然后几种即使是万元户也难以置办。人们总结出痛苦的经验:
  “娶个媳妇扒层皮,
  娶两个媳妇抄家底。”
  “家有金钱万贯,
  经不起大操大办。”
  故有“儿子结婚,老子发昏”之谚。
  解放初期新郎新娘搬到一起就算结婚,到七八十年代,已被鄙视为寒酸、粗陋。如今娶亲用轿车,甚至组织小轿车队“亲迎”。少则二三辆,多则几十辆。更有甚者,摩托开道,轿车跟随,招摇过市,有似重要外宾来访。这些迎亲车,大多是调用公车。新谚曰:“过去养儿怕抽丁,如今养儿怕娶亲。”
  1988年,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和民政局,连同省市各家报社,对四个城区进行了跟踪调查,在被查500多台接亲车中,仅有六台是出租车。检查情况见诸报端(《吉林日报》1988年2月21日)。有关部门对私自出车的司机和批准出车的领导作了罚款处理,或登出车号进行批评,以后,动用公车接亲者有所收敛。
  娶亲贴喜字,放鞭炮,已为常俗所肯定,但大摆宴席已成风气。为了气派,娶亲摆数桌酒宴的已很平常。有的人家还设“礼单”,或十数桌,或数十桌,要在收礼中捞回在彩礼上花费的损失。有点势派的人(特别是在农村),还要借此机会拢络一些人,得到一些油水;一些人也借此机会“巴结”上司。所以有些地方婚礼宴客实际上成了一种交易了。报上有数字披露,长春100例婚事中,最高的喜宴有花去37,000多元者,最低不少于3000元,平均4800元。随着婚礼比赛而来的是旧俗复泛。长春市宽城区一街道办事处,有60对适龄青年结婚,竟有56对在婚礼中搞了旧俗,几乎有令就要钱。有压车钱、装烟钱、接鞭钱、开箱钱、缝枕钱,无处不“钱”。还有偷盘子(取意快怀胎盘子)、筷子(快生子)、踩高梁口袋(取意步步登高)、抱斧子(一福压百福)等等。旧令复活,给亲戚关系带来了不快和烦恼。如二道河子一家结婚,婚礼上新郎戴出幼时“长命锁”,要求女家开锁,要“开锁钱”,引起两家争吵。农村旧俗复燃更甚,甚至有租赁鼓乐队吹打终日者,扰得街邻不安,造成公害。旧俗复泛现象之一是农村又出现了早婚或不登记就结婚的现象。据调查,1981—1987年吉林省全省不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人数竟达十四万四千多对,有的地方高达同年结婚人数的30%,其中一部分人仍受传统的早结婚早生子的观念影响,不到法定婚龄就同居,严重危害青年人健康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由于轻率结婚和传统的宗法观念(重生男轻生女等)以及物质生活的引诱,造成婚姻悲剧者,不在少数。据统计,1988年长春市中级法院处理离婚案件6510起,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1989年仅一月到五月就受理离婚案件3923起,比1988年同期上升51.8%。离婚率以每年35%的比例上升。
  不良的社会风气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大力宣传婚姻法,加强青年的法制观念等教育活动,并采取了一些婚姻改革和移风易俗的积极措施,近期取得不少成效。1984年市妇联、团市委、民政局、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联合组织集体婚礼,各街道及各县、乡群众也自发地组织起多处红白理事会。在组织婚事新办的同时,也起到破旧俗立新风的作用。报纸上也大力宣传了喜事新办、移风易俗的光荣历史,宣传了婚姻法。近年由红白理事会组织经济俭朴的多种新式结婚形式,受到群众欢迎。
  1986年“五四”青年节团市委为一批青年举行集体婚礼。这些勤俭办喜事的事迹报纸上都曾予以宣传。同时,也宣传晚婚晚育的先进事例。1978年朝阳区九个公社婚龄者7500人,晚婚者7286人,晚婚率占97%。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下达后,喜事新办,丧事从简已成风气,仅宽城西广场街道办事处,就在各居民委员会和街办企业先后组成街委婚丧事务管理所下属24个红白理事会。这些理事会负责调查红白喜事,如开婚姻座谈会,帮助主家精打细算办婚事,绝大多数都乐于喜事新办。有的新娘放弃丰厚的彩礼,将结婚费用于生产;有的新娘不用轿车,自己骑自行车去婆家;有的家长放弃了大摆喜宴的计划……,38对结婚青年,就有34对是简办的。1987年三个月内有57件婚事,节省了144800元。
  此后南关区、朝阳区、二道河子区等都相继举行数起集体结婚典礼,给结婚青年提供了喜事新办条件,有力地抵制了大办喜事的奢靡风气。与此同时,大力提倡婚姻的法制观念,使广大青年树立了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
  省民政厅1986年3月15日发布有关婚姻登记法,坚决实行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各级领导深入宣传,支持婚姻自主和与传统婚姻观念决裂,使城乡青年转变了某些传统观念,树立了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近年青年择偶有以下变化:
  ①坚持婚姻自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成婚者,现已不存在,即使最初有人介绍,也要经过彼此了解,直到两人情投意和为止,不再轻信盲从。父母再也不去包办,而尊重儿女自己的选择。青年绝大多数敢于大胆追求美好幸福的生活,一些青年也开始登征婚启事,或通过电视选择配偶。城市男女也有应征到乡下结婚落户的。
  ②择偶注重对方文化程度和致富本领。过去农村找对象往往没有文化水平要求,只看品貌和劳动本领。现在则看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特别是致富的本领。过去农村姑娘往往欲嫁城里人,农村男青年找对象很难。如今农村青年是“不愁没对象,就怕没本事。”
  ③女青年以讨彩礼为耻,注重自力更生。女孩们已开始认识到把自己置于商品地位,成为高价姑娘,是最不值钱、最可怜的,根本达不到自尊和男女平等的目的。所以绝大部分女孩都考虑经济独立,自己练本事。只有经济上独立,才能真正达到男女平等。她们在生产工作上都能自尊、自爱、自强、自信,与丈夫并肩奋斗,自力更生,建设新家庭。
  ④要求对方孝敬、赡养双方父母,夫妻共理家务。长期封建社会形成的陋俗之一,即已婚青年只赡养男方父母,不赡养女方父母。这也是造成重男轻女现象的原因之一。解放后经多年教育,这种现象已基本消除。女儿出嫁后,也一样赡养父母;只有妇女负担家务劳动的现象如今也有所改变,共同负担家务劳动的现象已较普遍。目前虽然不拒绝负担父母的生活费,但大多数青年婚后多不愿与父母同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和青、老年实际状况,国家也鼓励丧偶老年男女再婚。敬老院里常有老年男女相处,发生爱情而结婚者。长春市设有多处老年婚姻介绍所。如朝阳区永昌老年婚姻介绍所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对再婚的各种顾虑(特别是妇女,怕舆论不好,怕儿女干涉等)做思想工作,在一定时期内为之保密,登记者百多人。1987年初,宽城区有230对丧偶老人经“黄昏之恋”后结成伴侣。还有的街道为老年人举行再婚集体婚礼,对过去“老不正经”、“老风流”、“好马不备双鞍,好女不嫁二男”的封建礼教是很大冲击。报上赞美这些新人新事:“断藤发新芽,老树开新花”。
  在各级政府和群众团体的组织下,青年男女(特别是知识分子)更喜欢举行旅游结婚、舞会结婚。这些新式婚礼生动活泼、节省开支、不扰亲友,对贬低人格、污染社会、庸俗不堪的变相买卖婚姻和各种传统陋俗是一种有力的批判,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了榜样。
  第二节 葬俗的改革
  丧葬习俗的改革是全民移风易俗的大事,因为它涉及灵魂观念及长期历史形成的追念祖先的东方伦理道德观念的改变,所以丧葬旧俗的习惯性较强,改之非易。但长春地区在改革葬俗方面,态度比较坚决,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改土葬为火葬;二是破除丧礼中的迷信。其中前者尤著。
  一、改土葬为火葬
  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即有火葬(甘肃临洮县寺洼山史前遗址出土人类骨灰陶罐),佛教传入中国后,和尚亦火葬。但传统习俗中多为土葬。千百年来,人死而灵魂不死的唯心主义观念影响极深。所以备棺修坟成为几千年的葬俗。至明清,更发展为成文法律:“若毁弃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斩。”(《刑律•盗贼》)故贫苦之家无力葬亲,“停柩在野”,甚至毁家自卖,也不敢焚尸火葬。在这样传统基础上改土葬为火葬,思想障碍之大可想而知。解放后党和政府一方面宣传唯物主义无神论,破除灵魂观念;一方面作远景教育:人类要把土地用于耕种生产、建设社会主义。同时大力推行火葬制度。
  长春市东郊朝阳沟火葬场,自1963年投入使用,至今存骨灰七万具,火葬率在葬仪中达99%,收到移风易俗的切实成效。
  与此同时,还做了大量的平坟深葬的宣传工作。今朝阳沟火葬场原为长春市墓地管理所。附近有四万多座坟墓,占地50垧。1978—1979年两年间根据政府平坟深葬的精神,在这里挖了两条长数米,深两米多的大沟,深葬了荒丘中大部分枯骨。经登报声明,其中有1/4被领取火化,存骨灰于火葬场;有1/4被后人领回深埋者;剩约二万无人认领者,坟头被拖拉机铲平,尸骨深埋于深沟,为国家增添了50垧耕地。
  其后,中共长春市委和市政府,坚决贯彻平坟深葬,推行火葬的政策。长春地区自1986年以来火葬人数大增,两年间火化44872具尸体,平掉坟头20000余个,节省木材35897立方米,少占土地973080平方米。农安县平复了30000多座坟头,现在全县15个乡镇均成为无坟头的文明村镇,使400亩弃耕地失而复得。其他各县各乡都相继为平坟深葬,恢复耕地,做了大量工作。过去说:“人死魂不死,入土为安”,如今人们相信:“人死无魂,不必入土。”
  据长春市火葬场近年统计:1983年,火化尸体7244具,火化率83.3%;1986年,火化尸体9639具,火化率98.2%;1988年,火化尸体9793具,火化率99.7%。盈余60余万元。外五县火化率也都在90%以上。有的村镇(如长春郊区永春乡)火葬率达100%,可见火葬已深入人心。其中有些老人,勇于接受火葬,很令人感动。如宽城区一吴姓老太,终年98岁,儿女绕膝,四代同堂。她的家属重视生前孝养,死后不买寿衣,不献花圈,不要骨灰,不在身边的子女也不奔丧,丧事从简。
  宋家二委的一些老人,将多年准备的寿材,改做他用,准备死时火葬,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七旬老人徐品芝,未死之先就交了火葬费。连做了一辈子棺材的老匠人也劈了棺材,自动要求火葬。如此等等,出现了一代新风。
  二、抵制丧祭中迷信活动
  近年来大办丧事者大有人在。他们仍承袭丧礼迷信的陋习,扎丧棚、制纸扎的冥器、大摆丧宴;动用大批汽车送葬,借办丧事大肆收礼。甚至在吊唁大厅内挂上呢料、毛毯为挽幛。
  1989年2月间,德惠县站前,有三辆送殡汽车缓缓而行,为一享年82岁的老太太送葬。头辆车拉着棺材,放着一台录音机。棺前立着打灵幡的孝子,两个中年人扶着棺材撒买路的纸钱;第二辆汽车载着十几名披麻戴孝的孝女;第三辆汽车载着送殡的亲友。据说这个孝子是国家干部,因在其母的葬礼上搞迷信活动(扎了许多金斗、银斗、纸车、纸马,还动用十多台汽车),受到了处分。
  1987年长春市一个干部逝世,竟动用了80多辆小汽车,前面有警察开摩托车维持秩序。送火葬场时车辆虽减少到七八辆,但仅做花圈就不下数千元。这样讲究的丧礼,不仅是一笔巨大的浪费,也是一种精神污染。
  近几年长春市殡仪馆发现,每逢阴历九日排队开票取棺材者特多,火化间五炉同开也忙不过来。每日长春市大约有50人死亡,可是每逢“九”日却要多出平日的二三倍。据了解,原来民间有“七不出,八不葬,初九才上火葬场”的传说。1989年腊月19日,长春火葬场运来120具尸体,而前两天只收到40具。据云沈阳、哈尔滨都无此说。原来长春地区早年娶亲择双日、出门找单日,有“待要走,三六九”之说,现在不过把活人习俗用在死人身上罢了。
  火葬是葬俗上的一大改革,但祭祀活动也带到火葬场来。每年清明节,长春火葬场车水马龙,纸灰飞扬,成了香火圣地。来这里“探骨”、烧纸的成千上万。报上披露,最多时达几万人。1987年春节前后约有4000辆汽车驶入朝阳沟,耗油20000公斤,烧纸10吨(《吉林日报》1987年4月7日),自行车的人流在此期间每日亦近6000辆。有时桥头纸(压在去火葬场桥头的“买路钱”)堆积一米多高。火葬场前一公里长的一段公路为人、车堵塞。人们忧虑火葬后的迷信活动,已成为公害。
  改革的原则是“大节不放松(如土葬问题),小节随人俗”,可是如果小俗不必改,也会影响大节。于是有人提出,不留骨灰,做丧葬改革的促进派,忌日节日也干脆不必祭祀;烧纸进香应取缔。在已故亲人照片前默祷致哀,也就尽了人子之孝和亲友之情。
  有鉴于此,长春市人民政府于1989年12月6日发出了《关于制止丧葬中封建迷信活动的通告》:(一)严禁在办丧事中搭灵棚、摆供、摔丧盆、披麻戴孝,在住宅外悬挂挽联。(二)禁止沿路撒纸钱、压桥头纸、打灵头幡、在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多余的出殡车辆,公安交警大队要吊扣驾驶员三个月驾驶证。(三)严禁制花店、寿装店(社)生产销售棺材和灵头幡、纸钱、纸人、纸马等迷信丧葬用品。(四)一律实行火葬(回族除外),严禁土葬,不得用棺木盛装死者骨灰土葬。实行土葬,不得起坟头。(五)坚决取缔“巫婆”、“神汉”、“阴阳先生”在丧葬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借迷信活动造谣惑众,诈骗财物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六)、(七)条都说明清除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各级人民政府和各单位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违者受惩。同时各单位也配合做一些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的工作。在长春,改革葬俗,反对迷信是“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一般干部基本能做到“三不”:一不备棺,二不祭祀,三不烧纸。
  长春市殡葬管理所(1966年前称殡仪馆)是接纳丧葬工作的单位,也是反对封建迷信和倡导改革葬俗的前沿阵地。全所职工75人,其中干部17人,工人58人。他们除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外,还出版了80期《殡葬改革简报》(油印内部资料)。1988年派人下去一百多次深入县乡,摸清各地丧葬情况,做反对迷信,改革葬俗的宣传工作,掌握全省死亡人数及火化数字。常从各地区死亡人数与所报火化人数对比中,发现个别违反实行火葬的规定,暗中进行土葬的事例,及时做丧家思想工作,对已土葬者起尸火化。同时宣传厚养薄葬、净化环境、节省耕地的重大意义。
  另一方面,他们也配合有关单位,去查禁制做冥钞、金锞、银箔、纸活的厂家(长春原有制花店10家,现在发展到110家;非法制造迷信品者,只是极个别的),从根本上取缔这种迷信器物。此外文字宣传也是他们的重要手段。只丧葬管理科科长汪静洁同志,就在各报刊上发表了百多篇有关破除迷信、改革葬俗的文章。同时他还搜集全国各地此类文章,剪贴成册(共有十几册),以备借鉴宣传之用。殡仪馆的工人特别受到人们的尊敬,他们在默默无言地做着一般人都不愿做的“接待死人”的工作。但他们思想境界高,大多是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如陶继君、边春桂、郭宝昌、陶兆江等)。有的常年走街串巷,接尸六千多具,有的给成千上万的死人整容化装,有的每天在化尸炉前工作十几个小时……当人们感动地多给他们额外报酬时,都被婉言谢绝。有的人暗中放下酬金,他们发觉后上交公家。
  三、红白理事会和榜样的作用
  近年各地相继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在群众中发挥了他们的能量,在婚丧习俗改革中,做了很多工作。如《殡葬改革简报》第13期(总19期)报道了长春二道河子区东盛街道办事处的红白理事会的工作事迹。自1987年至1989年间,全街道死亡310人,全部实行火化,95%的丧家简办丧事。这个理事会的经验是:
  一是街道党政领导将改革纳入议程,搞好舆论宣传,街道党政领导亲自担任理事会领导小组组长,层层抓婚丧俗改革,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婚丧改革常抓不懈。他们建立了以居民组长为骨干的信息网络,按登记册走访,防止二次土葬,达十三起之多。
  三是寓管理教育于服务之中,做好典型转化工作。丧事改革是思想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很强的工作。除依照法规加强管理外,更主要的是依靠启发、疏导和耐心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做好典型转化工作。如3委居民于崇芝老人,过去开棺材铺,已80多岁。他说:“我打了一辈子棺材,死了怎么也得装个棺。”组里信息员听说后,立即报告了理事会。于是他们经常去看望老人,经过多次耐心教育,促使家属转变观念,最后老头想通:人死如灯灭,没有灵魂,要尸体何用!便毁了棺材另作别用,做葬俗改革派。这个事例很有教育意义。“过去的棺材铺老板都不要棺材”,在群众中传开,有些老人就更易于接受火葬了。
  社会上有些真正的唯物主义者,老共产党员、学者专家、有识之士,在移风易俗上多能以身作则,勇于抛弃旧俗,他们的事迹很有代表性和启发性。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学者,东北师大中文系古典文学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所所长、博士导师、吉林省文联副主席、民俗学会理事长杨公骥先生1989年6月因心脏病逝世,享年68岁。他为我国学术界留下了《中国文学》等大量的著作,培育了不少高级研究、教学人才,为革命做出了贡献,但他死时一无所取。他留下遗嘱说:“不要打扰别人,怎么来怎么去;不整容,保持真面目;不受花圈、挽幛;不向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死后在老师和同学的强烈要求下,只在东北师大校部大教室里举行了个简单的吊唁仪式。遗像下几束鲜花,一列青松拥着两个白花环绕的“奠”字和他的遗嘱。他的遗嘱开一代风气,标志着一个共产主义者的无私奉献和坦荡的一生。
  就是小小的花圈在如今的葬仪中也是一笔不小的浪费!1990年2月8日的《长春晚报》报“火警”说,长春市每天约有50人死亡,送花圈,少的三五个,多的几十个。以每个花圈七、八十元计,每年就烧掉五六百万元!这些钱办中型企业,能安置上千人就业;盖五六所小学,能让千百名儿童入学。因此,有人建议把卖花圈改为租花圈,花圈只摆,谁来租谁。更有积极改革者,将尸体献给医院,骨灰撒在江河之中!原吉林大学化学系主任、著名教育家、无机化学专家、共产党员关实之,94岁时逝世,他留下遗嘱:“简单安排身后事,骨灰撒入松花江”。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振逝世时70岁,这位参加过长征的红军老战士,死前嘱咐将他的骨灰撒在长春大地上!这些热爱祖国的忠魂义士,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启示。他们以敬爱的老一辈革命家,国家领导人周恩来、刘少奇等为榜样,使骨灰随波而去或播撒大地,走完人生最后的里程,以自身崇高的心境和高尚的人格,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奏出民俗改革史上光辉的乐章。
  第三节 社会主义新风尚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像雷锋、刘英俊、党义、蒋筑英(见《人物志》)式的先进人物,他们公而忘私,助人为乐;刻苦钻研、艰苦奋斗;干一行爱一行,为革命献身的思想品德和高尚情操,培养着所有的长春人。1979年冬,团市委发出“雷锋精神普春城”的号召,出现了大批社会主义新人新事、新风尚。这里只记下几个方面,以见一班。
  一、敬老新风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解放后党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社会问题
  来抓:一方面进行尊老敬老教育,一方面建立敬老院、托老所,使鳏寡孤独老人老有所养。至1987年止,基本上做到了“一乡一镇一院”。长春地区共有农村敬老院149个,在院老人5 394人,有房屋5 350间,耕地面积760公顷,各种生产设施齐全。1988年区街委又办敬老院11个,集中供养老人97名。有影响的大型福利院有大屯、双阳、九台三处(全民办院),还有街道办的同心养老院(收12名老人,有儿女者7人)、老年益寿所(收孤寡老人9名)。最值得称颂的是个人出资办的福利事业。长春市“三八红旗手”女企业家王守兰,于1988年4月首创民办的益民福利院。王守兰于1983年始办益民食杂店,后又兼搞客运。因经营有方,月收入近万元。她将大量收入用于公益事业,购建房舍办起益民福利院,收养孤寡老人6名,孤儿3名,支持长期困难户6家。其义举得到国家民政部赞扬,送她一块“义重德高”的匾额。此外,自1983年以来,长春地区出现对社会孤老进行“包护”新风。至1988年末,长春共办孤老服务站80个,孤老包护组1094个,有5816人参加:老人活动所238处。不断出现敬老先进事迹,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孤老不孤,形成社会主义人与人间的新型关系。
  这些老人不但在物质生活上得到供养,还有人在养老院里找到了伴侣。1987年德惠县升阳乡敬老院里两位年已古稀的老孙头(73岁)和钟老太太(77岁)在敬老院里十年相处,彼此产生爱慕之心,经院长搭设鹊桥,喜结良缘。永晶街有六位胸戴红花的老人,在朝阳体育馆举行集体婚礼。还有托老所,如长春市朝阳区白菊办事处,在老人李淑荣家办起托老所,生活设施齐全,有专人照顾。这种托老所白天入托,晚上送其回家休息。国家每月拨24元补助,街道办事处补贴6元。在这里解决了这些老人吃没人买、玩没人伴、乐无处所的问题,是别开生面的老人福利设施。市老年体育协会朝阳区体委举办老年迪斯科。第一汽车厂为丰富退休职工业余生活,常年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竟有7000老人参加长跑。因此长春人以其长寿而傲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据国家最新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90年长春市区人口期望寿命长达73.56岁,比1982年的69.73岁,增加了3.83岁,比建国初增加1.1倍。有关专家称:人口寿命是由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环境等诸因素决定的,人均期望寿命值反映了社会文明的程度。
  近年为了开展老龄工作和敬老活动,政府部门还规定每年九月一日为长春老人节。每到这天,组织老人游艺、体育活动,宣传尊老、敬老。使人民的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发生深刻变化。
  二、节育优生
  中国现有十二亿人口,是社会的沉重负担。我国既有多子多福的宗法观念,也有多子多难的切身体会,因而节育的传统古已有之。唐初诗人王梵志就写过一首诗:“大皮裹大树,小皮裹小木。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省得分田宅,无人横煎蹙。”(《云溪友议》)他有五男二女,深深体会到儿女之累:“儿女五六个,小弱不中使。”“当头养妻儿,不勤养父母”。王梵志还在诗中提到世间土地有限,人口增长无限,问题严重:“继续生出来,世间无处坐。若不急抽却,眼看塞天破。”“抽却”即制止多生多养。可见人口无限增长给人类带来的危机,早在一千多年前,有识之士就已经预测到,只是由于旧社会民众囿于传统的宗法观念,而主张多生多育、多子多福,也没有科学方法进行避孕。报载联合国70年代公布的一项专题报告,认为地球上有110亿或略多一些的人口,是合理的限度。中国人口已十二亿,人口增长将使地球生态失衡,资源消耗扩大,甚至枯竭。故节育优生,规定“一对夫妻一个孩”,是我国长期基本国策。但此规定与民间千百年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宗法观念是矛盾、抵触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只靠节育政策,是不能彻底解决的,还必须改变传统生育民俗,宣传社会主义远景。目前,相沿成习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及重男轻女思想还相当严重。这不仅是传统观念作崇,也与目前妇女在社会、家庭中仍居附属地位有关。重男轻女的结果,必然产生男女比例失调,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人预计,到2000年,将有四千万男性找不到对象。所以狠抓计划生育,抓优生优育,是目前当务之急。长春市每年都有上万人到街头市镇宣传计划生育,医疗单位配合作节育手术也有很大成效。据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的数字,1986年在长春市独生子女家长代表会上有2558对独生子女家长(按政策规定可生二胎),放弃了生二胎的打算,受到政府表扬。在农村宣传新法接生、避孕方法和生男生女一样,或者实行男方到女家落户、女儿养老等具体措施,取得效果。据调查,“从妻居”的比例正在上升,而且岳婿关系比婆媳关系好,这说明民间新风在不断出现。与此相应,各级医院、卫生站的新法接生和幼儿园的建立,已普遍得到民间重视。不重科学、不讲卫生的旧式分娩习俗正在被科学分娩、优生优育所代替。随着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儿童的成长,必将使民间传统生育观念及种种陋习得到彻底清除。
  三、文化民俗的新建设
  新的文化民俗——民间游艺习俗,是社会主义经济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有它的传承性,也有它的发展和革新。纵观长春地区文化民俗建设,有三个特点。
  (一)广场文化
  旧社会街头卖唱、卖艺的和走江湖的豪侠义士,是民间文娱体育的传播者。解放后,这些散在的民间艺人被组织起来,作为职业艺人、术士,发挥了他们的才能,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年来长春出现广场文化。这是在新形势下民间自发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每天早晨,在各广场、公园,都有大批群众作户外运动。一些离退休的老人,打太极拳、跳迪斯科、扭秧歌、跑步、做气功及其他各种健身活动。特别在人民广场,地处市中心,场地较大,又是交通中枢,适于搞各种活动。有些戏曲爱好者,每当春夏之交,他们便自带乐器、小凳,从四面八方集聚于此,围成一圈,互相唱和,吸引路人,间或有路人也串演一段,博得掌声。至傍晚,参加人员更多,各种职业及年龄都有,开始划出一个个小圆圈,各自演唱一些节目。节目多为二人转、京剧,有时也有外来包工的工人带来的河南梆子、山东吕剧等。近来又常有一些小青年兴起了吉他弹唱,也很有听众。
  在新民广场,每到星期天的上午,特别是夏日的傍晚,便成了市民和外国人交往的场所。虽然并不是每日都有散游集会,可是一些意欲了解中国民情的外国人和一些学外语、愿意结交外国朋友的中国青年,常在此处做友好的外语交谈,交流中西文化民俗,人们称之为“外语角”。长春各大专院校内也有许多这类校园“外语角”。
  春秋假日的广场,也有一些青少年放风筝,表现出人民的腾飞精神。
  (二)游艺新俗
  最火爆、最能表现社会主义新生活,和最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游艺活动要算秧歌、龙灯和民间说书了。每逢春节,长春及各县都有大批秧歌龙灯队伍走乡串街,为群众拜年演出。正月十五的灯会也分外辉煌。1987年长春胜利公园就有冰灯、宫灯、走马灯、嫦娥奔月、天女下凡,以及丰收、拼音字母灯二百多盏。还有大型电动花灯。1990年元宵节长春市竟有4000种花灯。二道河子的劳动公园、市中心区的儿童公园、胜利公园等处有多起灯会。因是马年,故4000种花灯多以“龙马精神”为主题,走马灯特别多。或单匹巨马,或一马当先,万马奔腾,展现出腾飞向上的壮丽景象。机车厂俱乐部门前有雷锋塑像等电动灯,柴油机厂的“万马奔腾”、化油器厂的“金狮狂舞”亦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大型电动灯。九十年代第一春的灯节的灯具设备也电气化了,宣传内容更是扣紧了时代的脉搏。
  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长春附近的兴隆山镇还出现了一个“秧歌王”,此人姓吕名仁,是地道的农民。他原是个赌徒,老婆被逼回了娘家,他自己则进了派出所的学习班。他老婆听说市郊禁赌严,坚持把家搬到了兴隆山。1984年兴隆山的领导发现吕仁喜欢秧歌,就给了他三百元,让他组织秧歌队。于是他发动先前的赌友,自己“拉杆子”组织起七八十人的秧歌队。这支秧歌队五光流彩,远近驰名,凡市区秧歌比赛,他们的队伍总获第一。现在吕仁每天到处演出,还自费运送道具。党和政府的关怀教育使吕仁和他的赌友们走上了劳动之路,并且掌握了秧歌、高跷技艺,成了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兵。群众不禁赞叹道:“昔日的赌命汉,今日变成了秧歌王”。
  在德惠县万宝镇富强村杨家屯,盲人杨明山,现在是县曲艺协会副主席。他自幼双目失明,学会了抽帖算卦。解放后经政府教育,他摔了“卦盒”,操起三弦唱新曲、说新书,成了有名的说书艺人。当万宝镇落实省计划生育规定时,他编出新的东北大鼓《闺女小子都一样》、《执行国策好》、《晚婚好处多》等十多个段子,到处宣传。他还在镇广播站录音、到长春广播电台、电视台演出,受到县、市、省各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长春地区像杨明山似的热心文艺宣传、移风易俗的民间文艺家到处都有,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三)南湖冬泳
  新的文化民俗不但表现在文娱方面,也表现在体育方面。人们为了锻炼意志,增强体质,不仅夏天去南湖游泳,冬天也去南湖进行冷水浴和冬泳。
  长春市的冬泳活动的历史不算长,1986年以前,全部是群众自发的活动。冬泳爱好者集中在南湖公园小码头附近的冰面上,分别用铁钎、铁铲破冰,扩成一个三十多平方米的冰窟窿,每日坚持跳入游泳不辍。
  1987年冬,在市体委的关怀下,长春市广大冬泳爱好者成立了“长春市冬泳协会”,每年冬季还开展一些表演性的活动,并逐届参加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冬泳赛事。省市新闻媒介也给予报道,称这些冒着零下30多度的严寒,在零度左右的冰水里游泳活动为“勇敢者的冒险。”
  由于有了自己的群众组织,加之各方面的宣传重视,目前长春市冬泳队伍正逐年扩大,已由1987年前的20多人扩展到300余人。短短的几年,增长了10多倍,可见冬泳对人们的诱惑力。
  据参加冬泳锻炼的爱好者们说,普遍感到耐寒能力增强了,冬季里基本不得感冒,有的还治愈或缓解了慢性关节炎、冠心病、高血压等病症。这大约也是参加者逐年递增的原因之一。
  风雪严寒的冰窟窿里,每日总有数百人交接着游来泳去,确实给银装素裹中的北国城市凭添了几分春色。
  (四)省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
  近年电影院、剧院、舞厅普及,吸引了各界城市居民乃至近郊的农民走进公共娱乐场所。
  现在无论城乡,差不多家家有电视。人们可以坐在电视机旁欣赏各种文化节目。这种现代化的文娱方式,已根本改变了守着火盆讲故事、无事闲唠喀的生活方式,也自然冲击了小农思想和旧的文化民俗意识,提高了人们的欣赏水平。特别值得重视的是1989年在长春斯大林大街儿童公园南侧,建成了省文化活动中心大厦(前几年还在工农广场建成了科学会堂)。吉林省各界曾在此文化中心的大剧院,举行过隆重的纪念国庆四十周年庆祝大会。大厦建地面积25942平方米,三层高楼。其主体是拥有1500个座席的现代化大剧院,里面有微机控制灯光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监视系统、升降乐池及高级音响设备。大厦的建成,成为我省现代文化建设新的起点。这个全国第一流剧场的使用,使我省由全国文化设施第二十八位上升到前十名。这个综合性文化设施,除建筑主体大剧院外,还设有艺苑宾馆、高级餐厅、专业舞厅、音乐茶座、老年祝寿室、青年结婚室、儿童游艺室、棋类游艺室、台球运动室、健身活动室、电子游戏室、快餐冷饮室等。这里除大型演出的豪华剧场外,还有可供300人化妆的化妆室及高级宾馆。它还承办各种婚礼宴、寿礼宴。给各级机关干部及群众提供现代化民俗文化活动的场所,为建设一支有社会主义理想的文化队伍服务。这个“活动中心”的宗旨是内求团结,外求发展,提高效益,占领阵地。即有偿地为群众文化服务,用现代化科学、健康的精神文明占领文化阵地,为四化建设服务。目前大厦内的剧院、餐厅都已开始对外营业。他们为破除婚丧陋习,设有全套的租制礼服、艺术照相、录音录相。扩印设施等现代化纪念活动用的设备。他们还将设有文化辅导室,给各种文艺爱好者以艺术指导。这个文化活动中心,标志着吉林省特别是长春市文化民俗走向现代化,为树立新风、提高人民素质,展示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长春市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生前所倡导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志的编纂工作又重新提到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加强领导,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长春市志》是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我们力求思想性、科学性与资料性的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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