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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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3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训练
分类号: E296.3
页数: 2
页码: 535-5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伪满洲国自卫队初期应急训练、训练科目、训练时数和训练质量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民国保卫团 训练

内容

自卫团训练,初期属应急训练,使之能够适应辅助警察进行讨伐、防卫、镇压民众反满抗日斗争的需要。训练由各县区警察署长负责,选派学科、术科训练有素的警官,亲自到各保甲自卫团,按照警察官吏教养规程及实施细则实施教练,并讲授保甲法。术科训练进行立正姿势、步法、射击姿势(包括立射、跪射、卧射和仰射)、散开、排连制式教练及战斗教练。以后,根据形势的变化,以“整备国防体制”为着眼点,除进行警防训练外,又增加了防火、防水、防空等训练内容,企图把自卫团培养成社会基层的骨干组织,使之成为能够应付一切非常事态的综合防卫机构。
  1939年6月20日,伪治安部发布《自卫团教养训练规程草案》,规定自卫团对团员实施以“建国精神”为基础的国民训练及必要的实务训练,以培养平战时期都能有效地防卫地方的能力。教养训练的重点在于精神训练,以养成“社会的中坚分子”。教养训练根据团员的职业及年龄等情况,选择适当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
  训练科目及年度训练时数:
  精神训练。30小时以上。内容包括“建国精神”;修身及公民教育;常识及时事问题。
  实务训练。100小时以上。内容包括点检;各个教练;部队教练;战斗教练;消防;防护;综合演练。
  语言训练。学习使用日语。
  自卫团教养训练,由警察署、市街村公所、协和会、铁道警护队等有关单位协作,由自卫团长及分团长负责,定期或临时实施。警察署长每月将训练情况向县(旗)长书面报告一次。县(旗)长每年度对自卫团教养训练状况须查阅一次以上。
  协和义勇奉公队训练,主要实施警防基本课目训练,并进行特业技能教练。农村地区以实施基本课教育为主。
  教育训练坚持以干部为重点,以“陶冶精神及思想为第一位”,一切训练都是“重点指向防卫力的加强”。
  为加强干部训练,“在总队长直辖下编成特别训练机构教导队”。为提高队员的素质,“作为总队本部的弘报特殊机构,编成兼队员训练的弘报队”。为“图提高各级队本部的效能,加强防卫综合指导性”,结合教育训练的实施,还特地“整顿各级队本部,特别是总队本部机构”。
  “奉公队的防卫训练,大别之可分为家庭防护的指导和各地区计划警护的指导。家庭防护(训练)与奉公队各级组织的阶段相适应,逐次训练次级干部,养成其指导家庭防护的能力;计划警护(训练),以各级(总队、区队、分队)的常备训练编成为基础,并以其所需的活动事项为主,进行训练。另外,对总队、中坚队,随着情况的变化,可实施能担任特别处置的稍高一些的防卫训练;干部训练除适当运用教导队养成精练的干部之外,还应随时实施对各级队长、本部员、指导员等的遂行其职务所需技能的锻炼、研究、讲习等特别训练”。农村奉公队训练,“应先以干部训练为重点,渐渐加强组织整备,以其贯彻训练”。
  为促进训练的发展,全面提高训练质量,还适时组织竞技大会和实施野外“国防”综合演习,并运用各种方式考核训练效果,特别注意“振起国防精神,锻炼身心”,“增强防卫能力,发挥国民防卫核心行动组织的效能”。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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