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医疗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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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9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医疗卫生
分类号: R821
页数: 3
页码: 472-4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东北国民党军医疗卫生情况,主要介绍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药卫生材料的请拨与领运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后方勤务 医疗卫生

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卫生行政机构:东北国民党军总部及兵团部、补给区、兵站总监部、分监部设卫生处,军设军医处,师设医务处。医疗专业机构:设沈阳总医院,后方医院,兵站医院,军师野战医院,兵站卫生器材供应库,卫生列车队,卫生汽车队和卫生大队等。
  在第二管区,受第三兵站总监部(后改为第二十五兵站分监部)指挥的卫生医疗单位,按1946年10月计,有第30、54、99后方医院;第5、10、23、26、28、35、36、38兵站医院,和第15卫生器材供应库,第5卫生列车队(暂借第五补给区指挥)、第10卫生汽车大队、第26、29卫生大队等。
  二、医药卫生材料的请拨与领运
  初由第五兵站司令部配发,后相继由第三兵站总监部和第六补给区接管。所用医药和卫生材料分别由重庆、北平、天津、上海卫生器材总库等地和单位空运至锦州,然后拨给各单位和部队使用。二管区内各军事单位用药,由第15卫生器材供应库向补给区卫生材料补给库请领,各军、师与医院等卫生单位向供应库请领,均就库存品种尽量发给。1946年10月,第三兵站总监部奉第六补给区命令,将各军事机关及部队所需之医药卫生材料,改由第六补给区直接补给,故医药卫生材料领拨亦由第六补给区统筹办理。按规定,各单位请领医药卫生材料时须填具申请单,按消耗品、非消耗品、限制品种类,分别填写。非消耗品须经兵站或补给区核准备案方得配发。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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