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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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321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军事机关
分类号: E289.34
页数: 3
页码: 79-8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国民党军军事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吉林师管区、吉林省保安司令部、长春警备司令部驻军体制情况的介绍。
关键词: 长春市 驻军体制 军事机关

内容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
  1945年8月31日成立,简称“东北行营”,驻地长春。东北行营系依据国民政府当年8月30日颁布的接收东北办法的决定设立的,是全权统辖东北地区的最高军政领导机关。“行营”主任熊式辉,参谋长何柱国(后董英斌继任),下设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熊式辉兼任政治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嘉璈任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辖“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即东北保安司令部)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绥靖区,总兵力达50万人。1946年3月,东北行营移驻沈阳。1947年4月7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在各地设立“国民政府主席行辕”,7月17日,将东北行营改组为“国民政府主席东北行辕”,简称“东北行辕”。8月14日,委任陈诚为“行辕”主任,以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司令长官杜聿明和副司令长官郑洞国为副主任。撤销了原设的5个绥靖区,重新划分为沈阳、长春和辽北3个绥靖区,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兵团和直辖部队,总兵力约54万人。1948年1月,成立“东北剿匪总司令部”,简称“东北剿总”,总司令卫立煌,副总司令郑洞国、范汉杰、孙渡、马占山、万福麟、梁华盛、张作相,参谋长赵家骧,初辖第一、第六、第八、第九兵团及沈阳警备司令部,后增编第十七兵团,总兵力60余万人。“剿总”成立之初隶属于“东北行辕”,取代保安司令部。5月19日,撤销“东北行辕”,其职权移交给“东北剿总”,“剿总”遂成为东北地区的最高军政统率机关。
  二、吉林师管区
  1946年11月成立,直隶国防部统辖,驻地长春。是年5月,国民党政府为了进行内战,补充军队兵员缺额,决定在其统治的全国各省组建师、团管区,负责组织指挥辖区内各县市的兵员征集和接收训练事宜。7月,参谋总长陈诚发布命令,任命李寓春为吉林师管区少将司令,下属各级军官指定在安徽芜湖第二十一军官总队考选。11月,李寓春率在该总队选取的300余名军官到达长春,组成了吉林师管区司令部。其编制是:司令官少将李寓春,副司令官少将方传进,参谋长少将韩云五。司令部设参谋处、副官处、军需处、军医处、军法处和征集科、补充科、宣传科及警卫排。辖长春、永吉团管区和6个新兵大队,共约千余人。
  (一)长春团管区
  司令部设于长春,司令官少将李树桂。下设参谋科、副官科、军需科、军医科、军法科及征集股、补充股、宣传股和警卫班。辖3个新兵大队,每个大队编5个中队。
  (二)永吉团管区
  司令部设在吉林市,司令官少将周振声。机关编制和所辖新兵大队同长春团管区。1948年3月,该团管区随同国民党六十军撤至长春。
  吉林师管区成立后,以征兵与抓兵相结合的办法强迫青壮年入伍,积极为国民党军扩充兵员,从1947年元月起至1948年4月,先后征、抓新兵2.7万人,补入国民党五十三军、青年军、新一军、新七军、六十军等部。1948年10月19日,吉林师管区机关和长春、永吉团管区的官兵,在长春团管区副司令官陈烈新、师管区参谋长胡冠军(原参谋处主任)、前参谋长韩云五等人的带领下,携械向人民解放军独立第十一师投诚。
  三、吉林省保安司令部
  1946年9月1日成立,驻地长春市,隶属东北行营,在军事上受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指挥。司令官由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副司令长官梁华盛中将兼任,继由郑洞国中将兼任,副司令官为李寓春少将。司令部设保安处、防空处、经理科、总务科、秘书室、会计室、军法室、医务室及直属特务连和通信连。辖吉林省保安第一、二、三、四团及长春市和长春、永吉、磐石、怀德、德惠、九台、桦甸、农安、伊通、双阳、蛟河、舒兰县大队、吉林保安突击队、“匪后”游击区指挥部、蒙古骑兵独立营等部。1947年3月1日,吉林省保安司令部奉命将超编的第三、第四保安团分别调归东北第四、第九保安区。9月,将第一、第二保安团合编为1个团,长春市及各县保安大队缩编为1个保安中队,其它编余官兵组成吉林保安突击总队。11月11日,所属部队奉命按国防部民国三十四年乙种师编制改编为吉林省保安旅。此后至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前,吉林省保安司令部所辖部队为2个保安旅和1个保安独立团,即吉林省保安第一旅、保安第二旅和保安独立团,官兵总数约8千人。1948年10月,所部在长春围困战中向人民解放军投诚。
  四、长春警备司令部
  1946年5月成立,隶属“东北剿总”第一兵团,驻原关东军司令部(现中共吉林省委大楼),司令官先后由新六军军长廖耀湘、新一军军长孙立人、潘裕昆、新七军军长李鸿等人兼任。张炳言、闵济时、安震东相继任参谋长。司令部设保密组、参谋处、副官处、军需处、督察处。辖宪兵营、吉林警察总队、长春市警察总队和人民自卫总队等部,共约4千人。其武器装备和战斗力优于警察。
  此外,曾驻长春的国民党军军事机关,还有长春绥靖公署、空军第十四地区司令部(存在时间短,机构不健全)、东北保安司令部长春前进指挥所等。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军事志

《长春市志 军事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八篇,介绍了长春市驻军体制、兵役制度、历史上的主要战事、军事训练、政治工作、后方勤务、民众武装、人民防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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