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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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6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环境监测
分类号: X83
页数: 12
页码: 186-1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3年~1988年长春市境内环境监测情况。
关键词: 科研监测 环境监测 长春市

内容

一、监测机构
  (一)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1973年11月12日,经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批准〔长革发(1973)49号〕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正式成立,隶属长春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编制20名。为适应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1976年12月16日,监测站增加编制20名〔长编字(76)22号〕,尔后又于1977年增加编制20名〔省编(1977)36号〕,总编制60人。1978年5月26日〔长编(1978)14号〕文决定,将长春市环境监测站的编制拿出8名,用于4个城区监测站的建设。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经市革命委员会(1979)第1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各城区分别设立环境保护科,各区在原有2名编制的基础上增加1名事业编,市环保监测站减少编制4名,总编制为48名。1986年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决定给市环保监测站增加7名编制〔长编(1986)26号〕,用于大气地面自动监测站建设。1987年经长春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给市环保监测站增编17名〔长编(1987)128号〕用于接收技工学校毕业生。
  1988年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有职工85人(含13名收费编),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22人,助理工程师14人,技术员12人。拥有各类监测仪器、设备近百台(套),其中万元以上设备20多台(套)。主要仪器、设备有:电子天平、高倍显微镜、效率仪、萤光540、液相色谱、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紫外分光冷原子吸收、尾气测试仪、烟气测试仪、微机、复印机、监测车等。此外,还装备了1对5(即1个中心站和5个子站)大气地面自动监测系统。
  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建立到1988年,先后开展了大气、水质、噪声、生物、放射性、酸雨、底泥及各类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在承担例行监测的同时,还参加了多项科研及其他方面的监测工作。其中《第二松花江污染源调查报告》获省政府科研成果四等奖;《第二松花江汞污染及其危害》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全国粮食农药污染调查研究》获国家环保局、商业部、农牧渔业部联合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大、中、小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40余项;机动车尾气测试近6万台次;测试锅炉近500台。到1988年,共取得各类监测数据近百万个,为掌握城市环境质量状况,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促进污染治理及城市环境规划与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县(市)、区环境监测站
  1974年二道河子区节约办公室,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帮助下,在驻区几家大企业的配合与援助下,借用本区经济委员会物资库两间房子建起了环境监测化验室。配备了“721”分光光度计、“581”测汞仪、酸度计、粉尘采样器、降尘罐等监测分析器具,并从企业借调4名工作人员,经白求恩医科大学短期培训后,开始对本区环境进行监测。先后开展了井水水质监测,大气降尘、大气飘尘和部分企业的污染源监测。该区的环境监测工作,成为当时长春市环境监测工作的组成部分。
  1985年1月,德惠县环境监测站成立,编制8人。1986年环境监测楼竣工交付使用,建筑面积718.37平方米,监测用房13间。1986年后,先后购置了各类监测仪器39台(套),监测车一台。同年对县内部分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分析。1987年开展了德惠县的大气监测工作,监测项目有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同年还承担了松花江的水质采样工作,送往长春市环境监测站分析化验。
  1986年以后,榆树、九台、农安、双阳等县、(市)相继成立了环境监测站。1988年前主要为自身建设阶段,配备仪器设备,培训监测化验人员等。初步开展了汽车尾气、锅炉烟尘、噪声和少量水质项目的测试工作。全市环境监测人员编制143名,其中长春市环境监测站72人,九台市环境监测站25人,德惠县环境监测站8人,农安县环境监测站20人,榆树县环境监测站12人,双阳县环境监测站6人。
  (三)环境监测网络
  长春市的大中型企业较多,自80年代初开始,一些企业就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监测站(科、室),负责对本部门的污染源和厂区周围环境的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81)27号文件关于“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把各有关部门的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密切结合,形成监测网络”的要求,长春市于1987年12月12日成立了“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网”。监测网成员单位有: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铁道部长春客车工厂、机车工厂、国营长春机械厂、国营吉林柴油机厂、长春拖拉机制造厂、长春市煤气公司、长春发电厂、长春市毛纺厂、长春市印染厂和外5县(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共15个成员单位。该监测网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统一领导,市环保监测站为业务牵头单位,负责各项业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职责是:
  1.积极参加监测网组织的实验室分析质控考核、监测、学术交流活动;
  2.监测网内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所属企业的污染源和环境进行监测;
  3.定期向市环保局及市环保监测站上报监测数据资料;
  4.按时完成监测网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
  5.经考核合格的网内成员单位可以对外开展环境监测、咨询工作。
  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收集、整理、汇总和储存网内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数据和资料;
  2.负责网内各成员单位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网内各成员单位实验室分析质控考核工作;
  4.负责网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监测网的建立,发挥了长春市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力量,壮大了本地区环境监测队伍,提高了对环境的整体监测能力。企业在完成自身监测任务的同时,还能参加区域大环境的监测及开展环境咨询、评价等项目的工作。监测网的建立发挥了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业环境监测队伍的双重作用。
  二、大气监测
  1.二氧化硫
  1972年,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下设的综合利用办公室与市卫生防疫站联合开展了大气中二氧化硫的监测工作。分别在长春火车站、煤气公司和西朝阳路设立3个采样点,每月采样一次,每次采样为期3天,每天分早、中、晚3次采样。采样方法为“双瓶吸引法”。1976年开始,二氧化硫按功能区监测。根据城区大气污染的不同特点,全市分成4个功能区,每个功能区设一个监测点,其中燃煤油工业区测点设在长铁分局,一般工业区设在市搪瓷厂,居民区设在东盛派出所,清洁区设在南湖公园。全年分采暖期和非采暖期两次采样,每次连续5天,每天早(6:00)、午(12:00)、晚(17:00)3次采集样品。1981年为掌握夜间污染物浓度变化,增加一次夜间(0:00)采样,82年又回复每日3次采样。采样器为干电池式气体采样器,后为KB-6A型空气采样器,放置高度1.5米。二氧化硫吸收液为四氯汞纳。由于采暖季节吸收液易冻结,影响采样顺利进行,监测站的同志自制了恒温器,保证了采样工作按时完成。1981年将全市4个功能区增加到6个,其中居民区分成分散采暖居民区和集中采暖居民区,另设一个对照区。监测点位由6个增至12个。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6~2~1 1981年大气二氧化硫监测点位设置表)=]
  1981年后,原有的12个测点基本保持不变,个别点位做了相应调整。吉林师大测点改为吉林工大,油毡纸厂测点取消,增设了分散采暖居民区的电业修造厂测点,至1988年保持不变。
  二氧化硫的分析方法初期采用盐酸付玫瑰红苯胺比色法(目测比色法),1976年后采用分光光度计测试法。
  1981年曾采用硫酸盐化速率法监测二氧化硫。用二氧化铅或碱片法吸附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后采用硫酸根称量法。监测频率每月1次,与大气降尘监测同步进行。
  2.大气降尘
  1975年3月,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始对长春市的环境进行“例行监测”。在对二氧化硫监测的基础上,就现有的技术条件又开展了大气灰尘自然降尘量的监测。1975年大气降尘按功能分区布点监测。当年长春市仅化分为3个功能区即工业区、居民区和清洁区(对照区),共设11个监测点位。1976年功能区划分为4个(与二氧化硫相同),监测点位12个。1980年监测点位增至20个,并把净月潭定为对照区。1981年监测点位达到29个,成为大气降尘布点最多的年份。经多年的实践和摸索,遵照国家优化布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1985年将长春市大气降尘点位调整到22个。焊制了规格相同的铁架,改变了过去降尘点位随高就低,取放不便的状况。截止1988年,大气降尘点位保持在1985年的状态。具体点位见下表:
  
  [=此处为表格(6~2~2 大气降尘点位设置表(1985~1988年))=]
  大气降尘样品采集的工具是直径为15厘米的刀刃磨口圆柱型玻璃罐或搪瓷罐,放置高度3~5米,每月取放1次。采用称重法测定每个样品。1976年初,在测定降尘量的基础上,又开展了降尘成份的测定,即大气降尘13项分析。1981年又进行了降尘中重金属成份的试验分析。1984年后,降尘13项分析改为11项,取消了硫酸盐和氯化物监测。
  
  [=此处为表格(6~2~3 大气降尘分析项目和分析方法)=]
  3.总悬浮微粒
  1976年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在长铁分局环保办、长铁卫生防疫站、二道河子区、南关区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开展了大气飘尘的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与二氧化硫相同。1981年按照国家要求,将飘尘监测改为总悬浮颗粒物(总悬浮微粒)监测。监测仪器使用空气采样泵,用滤膜吸附大气中悬浮尘粒。测定方法采用10万分之一天平称量。1988年购进了较为先进的电子天平,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
  4.氮氧化物
  1978年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了大气中氮氧化物的监测,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与二氧化硫相同。氮氧化物采用盐酸奈乙二胺比色法测定。
  5.一氧化碳
  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82年开展一氧化碳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与二氧化硫相同。一氧化碳采用球胆吸气,后送化验室分析,应用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测试。
  6.酸 雨
  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83年开始对本市的大气降水(酸雨)进行监测。共布设5个监测点位,即清洁区南湖、对照区净月潭、交通繁华区春谊宾馆、工业区石棉厂和居民商业区市环保局测点。1985年根据国家要求将监测点调整为3个,即位于市中心的市环保局测点、城郊的市气象站测点和市区下风向的石棉厂测点。1986年后又增设了市委、老茂生食品厂和首钢吉林柴油机厂测点,取消了原石棉厂测点,总计为5个监测点位。
  采样容器先后用30~60厘米的聚乙稀塑料桶、盆两种,24小时取样一次。
  1983~1984年对雨(雪)水样主要进行PH值和电导率的测定,部分样品开展了氨、钙、硫酸根、硝酸根离子的测定。做全离子分析的样品委托长春地质学院水工系承担。1985年5月,开展了酸雨10个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如下:
  1.PH~玻璃电极法;
  2.硫酸根~硫酸钡比浊法;
  3.硝酸根~酚二磺酸比色法;
  4.氯离子~硫氰酸汞比色法;
  5.氨离子~纳氏试剂比色法;
  6.钾离子~原子吸收法;
  7.钠离子~原子吸收法;
  8.钙离子~原子吸收法;
  9.镁离子~原子吸收法;
  10.电导率~电导仪。
  1988年后,氯离子、硫酸根、硝酸根采用离子色谱法测试。
  
  [=此处为表格(6~2~4 长春市酸雨监测统计表)=]
  三、水质监测
  (一)地面水监测
  1.南湖
  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74年开始对南湖水质进行监测。先后在干字桥头、南湖大桥、南湖大坝、湖心岛西和南湖养鱼场布设监测断面,每年于平水期两次采样监测。1980年至1985年监测断面增至7个,监测频率也相应增加,除平水期外,枯水期和丰水期也进行监测。1986年监测断面保持6个,1988年全年监测达到10次。采样器械先后使用自制采样器、塑料桶、玻璃瓶等器具,在水下20厘米处取样,按规定加药后,送化验室化验。
  1983年吉林省环境监测站调拨给长春市橡皮艇一只,解决了采样用船问题。1984年市环境监测站为橡皮艇配备了船尾机,使采样速度加快。1986年又购置了配有小型船尾机的玻璃钢船,不仅增加了南湖的监测次数,也提高了对其他水体的监测频率。
  1980年前对南湖水体开展了21个项目的监测分析即:温度、PH值、溶解氧、氨氮、硝酸盐氮、酚、氰、汞、铬、砷、铜、铅、镉、氟化物、浊度、油类、化学耗氧量、溶解性固体、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和总硬度。
  在1980年监测项目的基础上,1982年又增加了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的监测;1983年增加了金属锌的监测;1984年又开展了农药“六六六”、“DDT”及色度、嗅等项目的监测;1985年开展了总磷、总氮及透明度等项目的监测,1988年开展了锰离子的监测,同时将总氮监测改为凯氏氮,共开展了35个监测分析项目。经十几年的监测,对掌握南湖的水体污染状况及对南湖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大量的数据。
  2.伊通河
  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从1976年开始对伊通河进行监测。1980年以前伊通河从上游到下游共设10个监测断面,即:伊通县大桥、新立城水库中心、黑嘴子大桥、东大桥、杨家崴子大桥、烧锅岭、农安水文站和靠山屯,并在其两个支流新开河和伊丹河上各设一个监测断面。1981~1988年间伊通河设立的10个监测断面,经几次调整,最后保留6个监测断面,分别是伊通县大桥、新立城水库中心、新立城水库大坝、杨家崴子大桥、农安大桥北及靠山大桥监测断面。
  1980年以前,伊通河按枯水期和丰水期两次采样监测。1981~1985年监测频率增加,分枯、丰、平水期监测,每年4~5次。1986~1988年年采样达6次。因伊通河河面不宽,河水较浅,没有分左、中、右,上、中、下分层采样,取表层水分析化验。伊通河水质分析项目基本与南湖相同,只是1985年在新立城水库增加了硝酸根和硫酸根项目和1987年各监测断面增设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
  3.新开河
  新开河是伊通河的支流,从1979年开始,长春市环保监测站对该水体进行监测。监测断面设在农安县华家大桥下,监测频率和监测项目与伊通河相同。
  4.饮马河
  饮马河的水质监测于1979年开始。1981年前,饮马河从上游到下游共设6个监测断面即:岔路河、创新桥、平安堡、石头口门水库大坝、四马架和靠山南楼监测断面。1985年监测断面增至10个,1988年经调整后保持9个断面。分别是:星星哨水库(对照断面)、双阳大桥、烟囱山大桥、创新桥、石头口门水库(平安堡),石头口门水库大坝、九台小南河、四马架和靠山南楼监测断面。1981年前,大部分监测断面基本上按丰水期和平水期两次监测,少数断面监测频率为3~4次。1982年以后,按枯、丰、平水期监测,每期1~2次取样,少数断面3~4次。靠山南楼断面河面较宽,该断面分左、中、右3处取样。分析项目和方法与其他水体相同。此外,还对第二松花江松花江村江段、净月潭水库、太平池水库、波罗泡等水体进行了短期监测。
  (二)地下水监测
  长春市地下水监测始于1979年,由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长春站承担此项工作。1985年后市区共设监测点54个,控制面积400平方公里。每年4月和8月两次采样,进行常规全分析。每隔一定年限进行水质普查1次。1984年以前开展了23个项目的检测,即:PH、耗氧量、总硬度(CaO)、总矿化度、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钙、镁、钾、钠、重碳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氟化物、油类、细菌总数、大肠杆菌。1984年以后,取消了酚、氰、汞、铬、砷、油类等项目的监测,保留了17个检测项目。
  
  [=此处为表格(6~2~5 长春市地下水监测概况一览表)=]
  四、噪声监测
  (一)交通噪声监测
  1975年,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本市的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方法是按照《城市交通噪声测试规范草案》进行的。本次测试在长春市布设了204个监测点,共取得2400个监测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别求出Leq(等效声级)、L90(交通噪声本底值)、L50(交通噪声平均值)L10(交通噪声高峰值)。在此基础上,又将长春市40条主要干线(路段)所获得的9200个数据分别按声级的大小排序,将长春市的街路划分成4类即:安静街道、较安静街道、较吵闹街道和特别吵闹街道。
  1980年,吉林省环境监测站对长春市的交通噪声进行了测试。
  1981年以后,随着长春市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环境监测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噪声监测工作得到了加强。1981年安排了专职的噪声监测人员,购置了噪声测试仪器,使交通噪声监测走上了常年例行监测的轨道。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进行一期监测,选择在春季或秋季进行,每期20天左右,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1982年以前,在市内46条主要交通干线或路段布设了46个监测点位;1983年增至54个,监测路段长度58公里;1984年监测点位56个,路段长度97公里;1985年57个,路段长度101公里;1988年增至67个路段为120公里。测点选在机动车辆每小时不小于100辆车次的交通干线上,在十字路口马路一侧的人行道边,传声器距地面1.2米高。
  1987年前测量仪器采用国产ND2型精密声级计。1988年购置了2台由南京前卫电子技术应用所生产的NN-1型全自动噪声测试仪。该仪器采用了微型计算机技术和先进的集成电路系统,实现了声级计可连续自动采样,自动进行数据处理,使长春市交通噪声监测基本上实现了自动化。
  1981年前,噪声监测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颁发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所规定的方法进行。1983年以后,按照国标3222-82《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及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
  (二)环境噪声监测
  1980年长春市首次开展了环境噪声监测工作。参加单位有吉林省环境监测站、吉林工学院、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等单位。
  监测方法遵照《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草案)》进行,即按500×500平方米网格的中心为测点,测量时,每隔5秒随机读取一个数值,共取100个数。测量后,指明周围主要噪声来源。该年共设350个监测点位,网格覆盖面积为87平方公里,本次监测掌握了长春市环境噪声源的构成和全市环境噪声的基本情况。
  继1980年后,长春环境保护监测站又于1982年、1986年对长春市的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方法是按照国标GB3222-82《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中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试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1982年共设392个监测点,网格覆盖面积89.75平方公里;1986年设点361个,网格覆盖面积90.25平方公里。使用ND2型精密声级计测量。
  (三)功能区噪声监测
  长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81年首次开展了功能区噪声监测工作。
  该次监测共选择5个有代表性的测点,即繁华市区监测点(长江路乌苏里饭店)、典型居民区监测点(兽医大学招待所)、典型工厂区监测点(长春拖拉机厂铸铁车间)、交通干线监测点(长春市环保局、省二轻局招待所)等5个监测点。方法是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颁发的《环境标准分析方法(试行)》规定进行。
  从1984年开始,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按照国标GB3222-82《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进行,即开展了昼夜24小时环境噪声定期监测。根据长春市的城市布局和功能区划,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如下:
  1.特殊住宅区测点:南湖宾馆
  2.居民文教区测点:吉林工业大学
  3.一类混合区:近埠街农贸市场
  4.商业中心区:长江路
  5.工业集中区:长春拖拉机厂
  6.交通干线两侧:长春大街(市环保局位置)、大经路(南关区城建局位置)。
  1984年至1987年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为每年1期(每期1天连续24小时昼夜测量),1988年后改为每年4期。
  除进行上述监测外,长春市环保监测站还进行了污染源监测,群众信访事件调查监测等噪声监测。

知识出处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长春市 环境保护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卷介绍了长春市:大气污染与治理、水体污染与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与利用、环境管理、科研检测、生态建设与文物保护、人物、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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