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执勤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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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执勤训练
分类号: D631.13
页数: 3
页码: 693-6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武警支队执勤训练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武警支队 执勤训练

内容

武警支队从成立伊始,便担负着首长、机关、外宾、看押、看守、守卫、守护等项警卫任务。为此,坚持正规化训练,提高军事素质,搞好执勤,确保安全,成为对支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要求。
  一、执勤
  1982年,执勤被列入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项工作坚持以执勤为中心。部队把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勤务教育作为突破口,针对执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思想问题,开展了“为人民忠心尽义务最光荣”和“执勤与四化关系”等专题教育。还大力抓了勤务制度的落实,坚持查铺查哨制度、执勤方案演练制度、一领双哨(一个带班员、二个哨兵)制度、检查评比制度。支队开展了以“七无”(无犯人逃跑、无犯人自杀、无犯人行凶、无犯人暴动、无受犯人腐蚀、无打骂犯人、无枪支走火)为中心的执勤评比活动,有效地避免了各类执勤事故的发生。1983年,部队重点抓执勤政策和法制教育,努力使干部战士执法、懂法、守法。同年5月,开展了以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查责任、查法制观念为中心内容的执勤纪律作风整顿。长春支队以及双阳、农安、榆树等县中队紧密联系勤务工作实际,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令和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请县公安局、法院的干部讲法制课,收到较好效果。部队除完成日常勤务外,还配合公安机关完成了省党代会、人代会等5次重要会议的警卫任务,完成了对邓小平等40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长的警卫任务。
  1984年,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武警总部内卫业务会议精神,狠抓勤务条例落实。从4月开始,进行全面整训,贯彻内卫勤务条例,按照武警部队执勤规范细则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促进执勤工作。组织部队开展评选“执勤先进单位、执勤能手、红旗岗楼”活动,制定了《执勤先进单位、执勤能手、红旗岗楼评比条例及实施办法》,促进勤务条例的实施。1985年,部队在确保执勤安全的同时,完成了执勤目标档案建设,深入贯彻《内卫勤务条例》。长春支队朝阳区中队还进行了应付突发事件携带通信工具实兵演练,锻炼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在贯彻《内卫勤务条例》过程中,注意把训练与执勤密切结合起来,使执勤上下哨动作、交接班动作、受领任务后的动作、押解队形动作等日趋正规。同时,帮助中队解决执勤设施上存在的问题。
  1983年以后,长春武警部队全部投入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武警部队的看押、看守任务随之加重,广大干部战士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夜以继日地战斗在对敌斗争第一线。武警支队把看守勤务当作执勤的重点,要求哨兵在执勤中做到:划段分管责任清,管教人犯数目清,重点人犯情况清。通过这种看守方法,避免了一些执勤事故。农安县武警中队安永锋等3位战士在一次夜间执勤时,发现在押犯人搓布绳捅脚镣,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看守员。经提审查明:以死刑犯姜恩惠为首的7名罪犯准备在拂晓前伺机抢夺哨兵枪支,越狱上山为匪。由于哨兵的高度警惕,这起合伙越狱事件被消灭在预谋之中。
  二、训练
  根据公安部的指示,支队的军事业务训练贯彻天天练、经常练的规定,本着从实际出发、为执勤服务的思想,从打基础入手,扎扎实实地抓了训练工作。根据解放军总参谋部颁发的训练大纲,重点进行了射击、投弹、队列、擒敌、执勤业务等基础科目训练。训练中坚持实行“统一指导、分类训练”的原则,并通过组织示范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提高训练水平。每年都通过对班长的培训,推动训练工作的落实。支队、大队每年都组织部队会操,检验部队训练成果。在军事训练中实行分类训练,对不同年度战士提出不同要求,规定不同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较好地调动了参训战士的积极性。平均完成了80个训练日,参训人数占部队总数的85%,中队训练成绩均在良好以上。部队涌现出很多射击能手、投弹能手、擒敌技术标兵。
  为了尽快发挥武警部队的职能特点,吉林省总队举办了集训班,统一了训练科目、训练方法、训练动作、训练标准及训练的组织指挥形式。总队在长春地质宫广场还组织了首届阅兵式和军事会操,长春市支队派出50人的阅兵方队参加会操,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支队自行考核的基础上,分别对中队进行了抽考,抽考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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