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县(市)消防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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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28
颗粒名称: 五县(市)消防队
分类号: D631.6
页数: 2
页码: 605-6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五县(市)消防队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五县(市)消防队 德惠县消防队

内容

农安县消防队约建于1915年,名为卫生兼消防队。建队初期,由于警饷微薄,无人愿充,徒有其表,故于1916年5月警商会议规定救火办法,做成多数木牌,散给商号,分商号之大小酌定救火器具,标于牌上,如逢火灾,不分昼夜,各携所定救火器具前往扑救,由警政长官亲收牌照,验查器具,即指挥如何救法,事后查验木牌,如有不到者,酌罚钱物,奖赏救火出力人员,以资鼓励,以儆将来。至1924年,消防队配队长1人,巡长1人,巡警10人,卫生夫2人,伙夫2人。
  榆树县消防队约建于1923年,名为卫生兼消防队。至1929年,配巡官1人,巡长1人,巡警9人。
  德惠县消防队约建于1929年。
  解放后,各县均重新组建消防队。据1964年统计,各县消防队编制为:榆树县11人,农安、德惠县各10人,九台县8人,双阳县7人。
  1966年2月,德惠地委成立,同时组建了德惠地委公安处消防大队。
  1969年4月,各县消防队小队长以下人员实行义务兵役制,改名为消防中队,内称消防股,人员编制由省公安消防总队下达,受长春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8年,各县(九台县改县为市)公安局均设防火科,为营级建制,消防中队为连级建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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