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通违章与事故的预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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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422
颗粒名称: 四、交通违章与事故的预防
分类号: D631.5
页数: 4
页码: 594-5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交通违章与事故的预防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交通违章 事故预防

内容

长春解放后40年间,市公安局一直注意向广大群众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违章与事故的宣传教育。
  1981年,市公安局在贯彻《长春市城市交通规则实施细则》中,召开会议,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街道居民进行教育达2000多场,专门对中小学生进行教育70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20多万人次。省曲艺团在全市演出20余场宣传交通安全的文艺节目;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积极配合,制作音像节目多次播放,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1984年5月初,在“安全月”活动中,朝阳区各中小学对学生讲解交通法规,有的小学还规定学生上下学时,必须由家长或老师护送。有的学校印发交通常识和安全画册,编演快报,组织诗歌朗诵,演出交通安全文艺节目,使学生从小懂得遵章守法,养成注意交通安全的好习惯。
  市公安局经常开展交通安全竞赛活动,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1953年开始,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和居民委员会设有专职交通安全宣传员。1980年以来,全市有交通安全宣传员67人,每个街道办事处派驻1人。其主要任务是:落实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所属单位和个人的机动车、驾驶员和骑车人,依法进行管理、教育;对职工、学生、居民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协助本区交警大队完成机动车的季、年度检验和驾驶证件审验,组织义务交通执勤人员,维护管理交通秩序;配合交通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月”竞赛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召开现场会,批评、处罚违章超标单位、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1962年1月8日,长春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召开了全市有车辆单位安全运输表彰大会。奖励47个先进车辆单位、14名先进车管干部和97名先进驾驶员。1982年末,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表彰一批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单位179个,先进车管干部289人,先进驾驶员157人,先进义务交通员113人。吉林省军区第一休养所离休干部胡美泉被授予“长春市模范义务交通员”称号,号召广大群众和交通干警向他学习。
  增加警力,扩大道路交通管理的覆盖面 市公安局为加强主要街路的交通管理,自1961年6月开始,增派警力,对主要道口、桥洞、转弯、陡坡等地点,增加双岗进行交通疏导,各区交警中队保证三分之二的警力摆在路面上执勤。在市区的重要路口、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交通流量高峰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执勤岗位。自1983年起,全市各灯岗执勤时间延至晚8时。撤岗后,由各区交警中队巡逻组巡回管理至晚10时30分。在郊区和多发事故路段,增设交通检查站加强管理。市公安局交通大队的机关干部,每年轮流下派到各区中队上岗执勤。大队领导人经常在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期间,深入各岗、站检查、督促,加强领导。1988年,各区成立交通巡警中队,经常在路面上巡逻,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从严整治交通秩序,实行严管严罚 自1987年9月上旬开始,市公安局动员全局干警分段包干,从严整治交通秩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10万余人次上街宣传交通法规,纠正各类交通违章。通过半年来声势浩大的治理整顿,市区30条主要街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清理了1000多处违章占道,处罚交通违章14万多件,罚款人民币16万余元。
  确保节假日旅客运输安全 市公安局每年在春运期间成立春运领导小组,抽调干警派驻市内客流量较大的客运南站、北站、分流站、郊线站和各公路客运线路,站岗执勤,分流疏导车辆,维持交通秩序。近5年来,安全运送旅客近千万人次,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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