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的罪恶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2147
颗粒名称: 四、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的罪恶活动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56-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国民党统治时期警察的罪恶活动,其中包括了对抗东北民主联军、全市户口大清查、参与“四•二四”大逮捕、残害革命者等。
关键词: 国民党 警察 罪恶活动 长春市

内容

1945年日本投降以后,国民党在长春设立市政府的同时,建立了警察局。1946年4月,国民党警察直接参加了长春战役,阻止东北民主联军解放长春。他们对中共地工人员、进步青年和无辜群众,任意罗织罪名,进行逮捕和屠杀。他们执行“杀民养军”政策,抢夺群众口粮,设卡盘查,搜刮民财。国民党警察的种种倒行逆施,对长春人民犯下了严重的罪行。
  对抗东北民主联军1946年4月14日苏军撤离,国民党长春城防司令陈家祯向长春市警察局下达命令,国民党警察全力参加城防,阻止东北民主联军进入长春。长春市警察局将全市警察编成两个警察大队,把市区的四个分局编为警察第一大队,把市郊的四个分局编为警察第二大队。警察第一大队布置在第一道防线,警察第二大队布置在第二道防线,配合国民党守军。从14日开始,东北民主联军经过四天三夜的激战,进入长春,史称“四•一四战役”。在这次战役中,国民党警察局长张炯被俘,副局长刘志格、警察大队长吴树勋等80人被击毙。督察处督察长孙庭祺、张成文等107人被俘①(《被俘者名单》长春市警察局,1946年6月(长春市档案馆23—1—37)。)。此外,还有140名警察负伤②(《负伤员警名册》长春市警察局,1946年6月(长春市档案馆23—1—37)。)。
  全市户口大清查1946年5月23日,东北民主联军战略转移,撤离长春。国民党军占据长春后,长春警察局在全市进行了两次户口大清查。第一次是在8月,以警察为主,连同保甲人员,并动员一部分中学生参加,成立户口清查大队,逐户逐人地进行户口调查登记,整理户口簿册,制定了《长春市户口调查暂行细则》。第二次户口大清查是在1948年3月。警察、军队、政工大队、保甲人员挨家逐户地进行人口调查、盘问,目的在于发现“共军地下人员”及“不逞分子”。结果将500余“可疑人员”抓到警局关押、审讯。在全面清查户口之外,还进行突击性的户口清查。1947年5月17日晚9时至翌日晨6时,以警察与保甲长为主体,连同军队或宪兵,对圈道以内的户口实行清查,以“奸匪嫌疑”及无国民身份证者为主要对象。警察局出动550余人,查出漏报户口、“行迹可疑”、无国民身份证者800余人。为监视控制市民动态,警察局确立户口责任区制度,以500~700人为一责任区,共设714个责任区,由各派出所调查管理①(《长春警察》第1卷第二期,长春市警察局编,1947年6月10日(吉林省档案馆0号全宗774号卷19—21页)。)。
  参与“四•二四”大逮捕1948年初,长春大学校园内,经常张贴有“反内战、争和平、要民主”内容的标语,写着“国共两党不应打仗,祖国要和平!”、“祖国光复是人民的胜利,反对流血战争!”、“希望实现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实现四项和平诺言!”等等。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浪潮在长大日益高涨。校园内,还陆续出现〈告长春市民书》、《告机关职员书》和地下刊物《红旗快报》等等,国民党长春警备司令部及特务机关决定以长春大学为突破口,打击中共地下组织。于4月24日,国民党党、政、军、警、宪、特统一行动,对长大师生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逮捕。
  长春市警察局副局长李贺民(保密局东北公八组组长)参与策划,并抽出40名警察,在现场督导搜捕。24日凌晨2时,国民党新7军61师士兵武装封锁了长春大学,在宿舍周围架上机枪,警宪特分子闯入学生宿舍,手持“黑名单”逐人盘查,对照姓名,搜查书籍、信件及物品,将“黑名单”在册的人和“可疑”者,装上汽车,共抓走97人,关押在长春警备司令部督察处看守所审讯。经长大代理校长张德馨出面与督察处长张国卿交涉,陆续释放一部分,仍有些人在长春解放前惨遭杀害。
  残害革命者 国民党东北行营于1946年4月制订了《防止奸匪活动暂行办法》。长春市警察局于1947年1月至8月间,共处理中共情报人员嫌疑案件375起。其中,供认不讳者17人,重大嫌疑者25人,均解送国民党长春警备司令部处理。经关押审讯嫌疑不足,取保释放265人;审讯后属散兵游勇者7人送回原部队;释放后继续秘密监视者6人;仍在关押审讯继续侦查者55人①(长春市公安局档案《长春市警察局督察处》(1全宗9目录145卷42页)。)。供认为中共情报人员者4人,送国民党长春警备司令部,被杀害者有刘尚禧、翟增运、赵廷玺、胡贵城。
  拘捕少年儿童、杀害精神病患者1947年5月20日,因家贫辍学靠卖冰棍帮助维持家庭生活的13岁少年李连忠,沿着中正大街(今人民大街)行走之际,突然被警察拦住搜查,发现他身上带有8个铁钉,伪满一分钱硬币一枚,小孩玩的纸片8枚、朴克牌1枚,没有携带《国民身份证》。警察认为8个铁钉和8张纸片,是代表“八路”的意思,是联络暗号,将他逮捕后送交市警察局督察处。原来,铁钉是在路上拣的,纸片是和别的孩子玩时赢的,伪满时的一分硬币、朴克牌是在路上拾得的。
  1948年3月15日,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第五分局一等警长赵佐民等3人,在东站永和顺大车店将李广仁逮捕。搜查中发现李在鞋内藏有红布二块,上写“人民”二字。经关押审讯,以“共党嫌疑”送市警察局督察处。李广仁当年20岁,农安县人,为松北联中学生。警察局督察处审讯时,发现李有些胡言乱语。松北联中一分校高三班同学证明“他有疯狂病,精神异常,老是说东道西,并无共党活动”,并敢于担保。将此情况报告市警察局长袁家佩,袁认为装疯卖傻,并亲自以假枪毙,威吓李广仁讲实话。李并未表现出惧怕的样子。袁家佩等明知李有精神病,仍“以奸匪情报员,煽动学潮,刺探军情罪”送交国民党长春警备司令部军法处杀害。
  实行“联保连坐” 1946年5月,国民党占据长春以后,在18个区建立了保甲组织。到1947年,共设有237个保、4981个甲。1948年5月,东北人民解放军包围长春。国民党当局为了严密控制长春人民,推行《联保连坐法》,发放“国民身份证”。出具联保连坐切结后的居民,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受连坐处分。(1)有开设烟馆或吸食鸦片毒品者;(2)有为共匪或与共匪勾结或藏匿共匪侦探工作人员者;(3)有为盗匪或与盗匪勾结隐藏赃物者;(4)有破坏公共建筑者;(5)私藏军火不依法登记者;(6)有及龄壮丁逃避不服兵役者。要“联保各户应逐日轮流互相查察”,如有发现违约者,要立即报告,对“情节重大者”可“迳行逮捕”。国民党当局还将市政府战时工作队队员及省政府干训班毕业学员,派到各区充当“区、保指导员”,“按户一一对保。如无人敢保者,即集体押送出境”。他们有“随时指挥警察拘捕奸宄,拒捕图逃者,准予格杀勿论”的特权①(国民党长春市政府《签呈》 长民秘字第2219号(长春市档案馆23—3—21号卷)。)。
  挨户抢夺群众口粮 在人民解放军围困长春期间,除了国民党军队成群结队闯入老百姓家,翻箱倒柜搜寻粮食以外,国民党警察见到哪家烟囱冒烟,也闯进去找饭吃。当时,粮价猛涨,高梁米从几元一斤涨到1亿2千万元(东北九省流通券本票)。许多人家开始以豆饼、糠麸、酒糟充饥,后来靠野菜、树叶、树皮度命。7月以后,出现饿殍,开始还有人掩埋,后来则暴尸街头,惨不忍睹。
  在解放军占领长春飞机场以后,切断了长春与外地的联络。国民党曾派飞机向长春空投粮食。砸坏房屋和砸死、砸伤人的事时有发生。有些居民冒死去打扫散落在地上的大米,竟被国民党军警开枪杀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公安志

《长春市志 公安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二十章,内容包括了旧中国长春警察、剿匪斗争、人民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镇压反革命、内部安全保卫、惩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预审与监管、户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爱民活动、法制建设等,再现了长春市公安工作的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