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议价粮油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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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27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议价粮油销售
分类号: F713.3
页数: 2
页码: 395-3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议价粮油销售,包括了实行多渠道经营,粮食部门发挥主渠道作用。供销社、食品厂、饲料厂等单位,都经营议价粮。
关键词: 长春市 粮油 销售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放了粮油市场。农民在完成征购粮任务后,多余的粮食可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同时,粮食部门也开展了粮油议购议销业务,原则是在保证完成国家征购、超购任务的前提下,议购多少销售多少,不挖国家库存粮,购什么品种销什么品种,不向国家兑换,高进高出剩有利润,开始时经营量不大。1980年6月,成立区粮食局议购议销公司,主要经营大米、面粉、小绿豆等,还有上海生产的议价挂面,日销售1吨,最高达1.5吨。每公斤大米进价0.74~0.76元,售出价0.81~0.82元。
  1983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议价粮油全部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粮食部门发挥主渠道作用。供销社、食品厂、饲料厂等单位,都经营议价粮。
  1984年,大屯、兰家、兴隆山粮食管理所和饲料公司充分利用粮源、货场、运力等优越条件,购销玉米、高粱共400吨,获取利润80多万元。由于多家经营,当年冬季一时出现了积压难卖的情况。
  1985年,议价粮购销形势好转,价格上涨,每公斤玉米0.46元,大米每公斤1元,豆粕每公斤0.84元,销路很畅,全年销售议价粮13535吨,盈利87.9万元。
  1986年,议价粮油经营更加活跃,品种、数量都有所增加,价格逐渐上涨。全年销售玉米6005吨,面粉760吨,豆油28吨,大豆(包括豆粕)1107吨,每公斤干玉米的最高价格为0.40元,标粉每公斤0.56元,上白粉每公斤0.80元,精粉每公斤0.92元,豆油每公斤3.60元,豆粕每公斤0.60元。
  1988年,玉米销售量增加到15935吨,面粉3502吨,豆油159吨,大豆2899吨,每公斤干玉米的最高价格上涨到0.48元,标粉1.20元,上白粉1.40元,精粉1.60元,豆油每公斤4.40元,豆粕每公斤1.30元,大豆每公斤1.10元。
  议价销售的玉米主要用作畜禽饲料,其余部分销往外省。面粉和豆油销往市、镇和农村,大豆(包括豆粕)用于市区议价豆制品加工和供应当地养鸡户。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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