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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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11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工业
分类号: F427.34
页数: 1
页码: 2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6年至1988年长春市郊区集体工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集体工业 所有制 长春市

内容

经过1956年工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有手工业合作社75个,集体企业1个,到1962年,集体企业有长春春城农业水泵厂、长春春城五金汽车工具厂、长春郊区服装皮件厂等11家。1965年建长春郊区钢材改制厂、长春春城木器厂、长春郊区车辆配件厂、长春春城流体机械厂等企业,全区集体企业发展到24家。“文化大革命”期间,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的规定试行草案》,被视为复辟,走资本主义道路因而被废止,使企业发展受到影响。1970年全区有集体企业12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981年,建长春春城车马挽具厂、长春春城箱包厂、长春春城钣金容器厂。全区15家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总值219.3万元,年总产值89万元。1986年建长春春城联合加工厂。春城建筑材料厂、郊区二轻铆焊厂等企业,年总产值达1200万元,创利润55.3万元。到1988年,全区共有集体企业18家,职工人数1382人,总产值1201万元,创利润44.8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郊区志

《长春市郊区志》

出版者:吉林文史出版社

本志取事从清朝嘉庆五年(1800年)长春厅建制始,下限至1988年。设有概述、大事记、建制沿革、自然环境、人口、林业、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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