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妇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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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7360
颗粒名称: 为了妇女的利益
分类号: G210
摘要: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灯塔县妇联以对人民负责的宗旨,以扶正压邪的气概,以火一样的情感,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奔走着,工作着。几年来,她们共接待处理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00多件,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履行了妇联组织的职责。赢得了社会的赞誉,连续两年被市妇联评为妇女工作先进单位。
关键词: 妇女 合法权益 妇联

内容

“哭哭啼啼是妇联”,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妇联组织。是的,多少年来,由于受“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之法制观念淡薄、社会上妇女受歧视、受虐待的案件时常发生。作为妇女的娘家——妇联,面对一个个哭诉者,她们痛心疾首,同情、愤怒……而更多的则是默默地履行着维护妇女几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这里向大家介绍的是灯塔县妇联在维权工作中的几件事。
  由于受几千年来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之一些人缺少法律意识,社会上也不时发生虐待、残害妇女的案件。遇到这类案件,县妇联总是理直气壮地帮助受害妇女排忧解难,伸张正义。
  1990年7月初,张台子镇后营村发生了一起重大虐待妻子案件。罪犯王绍志十几年来残酷虐待其妻朱景华。平时不准朱景华与任何人接触,稍不顺心便拳打脚踢,朱景华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更残忍的是王绍志在自家新盖的房子的房门内,修了一个2尺多见方,只能斜蹲的小地牢,共4次非法将朱景华囚在里面,每次时间都长达7—8个小时之久,并断绝饮食,使朱景华的身心遭受了严重的摧残。一次朱在遭受王绍志的毒打之后,趁王绍志睡熟之后,跑到村里报了案。县妇联意识到此案非同一般,主任高云兰立即与县公安局、法院取得联系,并向县委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为防止发生意外,将朱景华安排在灯塔一旅店休息,还买了一些食品慰问。经与法院共同调查核实后,县法院于7月28日在张台子镇,将犯有虐待罪的王绍志依法进行了公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使朱景华受虐待一案得到了迅速的公正的处理,安抚了一颗受伤的心。
  在处理家庭婚姻案件中,灯塔县妇联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1988年,王家乡福利被服厂哑人职工李忠实、崔秀艳在共同的劳动中建立了感情,经厂长董桂娟征得崔秀艳父母的同意,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感情相处得很好。不料在厂长外出期间,崔的父亲突然变卦,想把女儿嫁给一个比她大十几岁的男人,并将崔秀艳强留家中,不让上班。董厂长回来后,马上将情况报告给县妇联。县妇联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驱车,来到崔秀艳家中,对其父母进行法制教育,向她们宣传《婚姻法》的有关条文,指出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也不能包办子女的婚姻。随后,她们又共同来到男方家中,帮助李、崔 2人筹办婚事。8月1日,由福利厂为其主办了婚事。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腰缠万贯的人,由于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蜕变,重婚犯罪增加。1978年,罗台乡尖山子村妇女张××到县妇联反映丈夫李某与姘妇张某非法同居,并建立了第二家庭,要求帮助调解。县妇联经与乡司法部门调查了解,认定李,张二人已构成重婚罪,经征得本人同意,由县妇联代其向县法律部门起诉,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判处第三者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维护了其妻的合法权益。
  灯塔县妇联就是这样,以娘家人的身份,以对人民负责的宗旨。以扶正压邪的气概,以火一样的情感,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奔走着,工作着。几年来,她们共接待处理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00多件,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履行了妇联组织的职责。赢得了社会的赞誉,连续两年被市妇联评为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她们又满腔热情地投入了新的工作之中。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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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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