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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青年“啃老”堪忧甚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6106
颗粒名称:
青年“啃老”堪忧甚虑
分类号:
G210
摘要:
在我国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把自立当作一种动力,不懈地为之奋斗。但无可否认,目前仍有大批青年把父母的钱物作为“蚕食”的目标,以各种形式向父母“盘剥”,已成为一个普遍的令人优虑的社会现象。
关键词:
辽阳报
青年
啃老
现象
内容
在我国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把自立当作一种动力,不懈地为之奋斗。但无可否认,目前仍有大批青年把父母的钱物作为“蚕食”的目标,以各种形式向父母“盘剥”,已成为一个普遍的令人优虑的社会现象。
现象之一:吃。即少交、不交或象征性地交点“生活费”,名正言顺地在父母家里吃;有的结朋交友,把客人领到父母处招待,花费父母拿,人情自己花;有的结婚成家,另立锅灶,但把自己家当“旅店”,把父母家当“饭店”;有的“三必吃”,父母平日改善生活必去吃,父母家来了客人必陪着吃,逢年过节必连续到父母家去吃。
现象之二:拿。即把父母处当作“免费选物中心”,看中什么拿什么,需要什么拿什么。有的一到父母家,抽屉必翻,冰箱必开,吃的、喝的、用的、玩的都在“猎物”之列。
现象之三:要。即向父母张口要钱要物。买新衣新鞋向父母要,买手表、车子向父母要,外出旅游向父母要,朋友聚餐向父母要,送红白礼物向父母要……要的最大数目,还是结婚费用。
现象之四:养。即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操劳大半生的老人本需要安闲,但不少人却变成了“保姆”。非但如此,孩子的吃喝费用由老人负担不算,连添置新衣,玩具也由老人包下,每逢生日或过年,老人还要给孩子一笔生日礼钱。
摘自《经济参考》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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