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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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4075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第65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关键词: 辽阳报 发布 邮政法 实施细则

内容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消息 国务院总理李鹏12日签署第65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邮政业务的总类,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邮件的寄递和损失赔偿,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处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细则》规定,凡使用我国邮政业务的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统称邮政用户。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
  《细则》共8章6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邮电部负责解释。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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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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