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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4075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第65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关键词:
辽阳报
发布
邮政法
实施细则
内容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消息 国务院总理李鹏12日签署第65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邮政法实施细则》对邮政企业的设置和邮政设施,邮政业务的总类,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邮件的寄递和损失赔偿,邮件的运输、验关和检疫、处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细则》规定,凡使用我国邮政业务的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统称邮政用户。邮政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政服务,保障用户使用邮政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邮件安全的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邮政业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所禁止的活动。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对通信进行检查外,邮件在运输、传递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检查、扣留。
《细则》共8章6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邮电部负责解释。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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