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架与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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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4057
颗粒名称: 撞架与吵架
分类号: G210
摘要: 在北门附近的一条路上,一个骑自行车的男青年,同一个骑自行车的女青年相撞。双方人没受伤,可是,两人却互相指青责,进而对骂,接着又厮打起来。这件事告诉我们骑车者一旦撞了架,无论后果如何,当事人双方都应在宽松、平和的气氛中解决问题,大可不必互相吵架,更不该动武。
关键词: 辽阳报 撞架 吵架

内容

姜传富
  不久前的一天傍晚,在北门附近的一条路上,一个骑自行车的男青年,同一个骑自行车的女青年相撞。双方人没受伤,车子也没撞坏。可是,两人却互相指青责,进而对骂,接着又厮打起来。女青年从地上拣起石头,男青年见状,挥手就是一拳,当即将女青年的门牙打掉一颗。现在,这场“撞车官司”还在处理之中。
  在我们这个自行车王国里,骑车撞架的事可谓司空见惯。本来,只要撞人者和被撞者都以诚相待,宽宏大度,互谅互让,就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遗憾的是,有些人撞架之后,不管撞得怎样,非要吵架不可,甚至还象前面说的那样,相互动起拳脚。结果,两败俱伤不说,还影响了交通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
  笔者认为,骑车者一旦撞了架,无论后果如何,当事人双方都应在宽松、平和的气氛中解决问题,大可不必互相吵架,更不该动武。前不久,我单位一位老同志骑车下班时,被一名骑车的中年妇女撞倒,右腿起了个包。当时,他忍着疼痛对中年妇女说;“没关系,你走吧。”然后,自已到医院医治创伤。这位老同志的做法,就很值得学习。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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