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殴打交通执勤人员无业青年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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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3940
颗粒名称: 对殴打交通执勤人员无业青年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1月23日太子河公安分局对殴打交通执勤人员的文圣区小南委无业青年邸宝山给予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关键词: 辽阳市 殴打 执勤人员 处罚

内容

太子河公安分局昨日对殴打交通执勤人员的文圣区小南委无业青年邸宝山给予拘留十五天的处罚。邸于二十一日与他人双乘自行车,被九中交通岗民警和执勤人员纠正,邸心怀不满,于次日在辽化宾馆附近截堵下班回家的执勤人员进行殴打,被太子河公安分局的执勤刑警抓获。 (侯迪善)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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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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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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