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高事出有因 农电局给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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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2441
颗粒名称: 电费高事出有因 农电局给子解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辽阳日报社群工部对伊兵同志来信中反映电费高的问题予以了答复。
关键词: 辽阳报 来信与答复 电费

内容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到王家乡某村亲戚家串门,发现那里的民用电费比以前提高了几倍。他们的民用电费为每千瓦时0.40元,工业用电为0.50元。据当地管电的同志讲,该地电费涨价的原因是线路损耗造成的。这里距乡变电所只有2公里,损耗能有这么大吗?望编辑同志帮助搞清这一问题。 伊兵
  群工部:
  现就伊兵同志来信中反映电费高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农村用电分为生活照明、工业和农副业加工等。各类用电电价不一样。信中反映农村电费高于以前,这是事实。造成电费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各种加价因素。虽然多年来国家规定的基本电价没有变,但在原电价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议价电费。如煤运加价由1986年的每千瓦时8厘钱加到6分6厘9毫,等等。
  其次是农村实行了议价电。由于电力紧张,农村许多地方实行了计划外用电,即议价电。现在的议价电由1988年每千瓦时0.12元加到0.217元。
  第三,农村用电管理不善。按规定,用电线路、变压器损耗由产权所有者承担。城市用电设备产权属电业部门,用户不承担损耗;农村低压线路配电变压器,产权归用户所有,因此,线路损耗部分只能由用户承担。有的村没设电管站或电管站不健全,雇人收费,形成乱收费现象。
  第四,窃电现象严重。有的用户装表不用表,越表接线还有一些村的村干部、电工,自己少交费或不交费,而多收其他用户电费等等。
  为了减轻用户负担,使农村电费不合理增高的部分降低到最低点,我们在加强农村用电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同时,希望广大用户同我们一起做好监督工作,减少或消灭窃电户,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
  市农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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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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