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等五部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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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9196
颗粒名称: 国家教委等五部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暂行规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7月19日国家教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商业部近日联合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暂行规定》。
关键词: 辽阳报 国家教委 普通高等学校 自费

内容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消息 国家教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商业部近日联合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暂行规定》。
  这个暂行规定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计划是国家招生计划的一部分。国家在核定的各地区、各部门招生总额中确定招收自费生的比例,由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的要求单独编列,报送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各部门、地区、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少招或不招,但未经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批准均不得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额之外擅自增加自费生招生数。地方院校不得跨地区招收自费生。
  暂行规定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自费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原则,使具有自费能力,统考成绩达到一定标准的考生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以利于社会安定:必须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适应培养要求,为社会主义建设输送合格人才。
  暂行规定指出,毕业自费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毕业生调配部门应遵照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采取措施为〓就业创造条件。自费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种所有制范围内就业。主管毕业生调配部〓极引导和鼓励毕业自费生到基层、边远与〓区、集体所有制单位及乡镇企业等国家最〓人的地方去工作。全民所有制单位录取毕业〓生要在当年国家下达的增人计划内进行。
  暂行规定还指出,自费生在校期间须向〓缴纳培养费与学杂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国家任务招生培养同类学生所需的实际经〓用,也不要低于国家任务招生培养同类学生〓实际经常费用的80%,有条件的省、自治区〓辖市可以适当减少学生缴费金额,但减收〓分,应由地方政府补偿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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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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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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