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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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8649
颗粒名称: 国务院公布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7月6日,新华社北京消息 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六十二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关键词: 辽阳报 污染环境 管理条例

内容

新华社北京七月六日消息 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六十二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这个条例,总共三十四条,从八月一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建设海岸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所在经济区的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环境保护设施须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或使用。条例对海岸建设排放废水设施、港口码头、造船修船企业、核设施、油库、矿山、工业废渣填埋场或垃圾场等,同时应设置的防污设施或生态保护措施,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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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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