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尼签署复交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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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8505
颗粒名称: 中国、印尼签署复交公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7月3日,新华社北京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阿里·阿拉塔斯今天晚上在这里签署了两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公报,决定自1990年8月8日起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关键词: 辽阳报 印尼 签署 公报

内容

新华社北京7月3日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阿里·阿拉塔斯今天晚上在这里签署了两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公报,决定自1990年8月8日起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复交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根据双方于1989年2月23日在东京达成的关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基础上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一致意见,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自1990年8月8日起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同意互派大使,并为对方大使馆重新开设提供方便。
  双方宣布,应苏哈托总统阁下的邀请,李鹏总理阁下将于中、印尼两国恢复外交关系之际,对印度尼西亚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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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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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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