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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严打斗争中起表率作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7764
颗粒名称:
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严打斗争中起表率作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6月14日,辽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严打”斗争中起表率作用。
关键词:
辽阳市
党员
干部
严打
表率
内容
本报讯 市纪委、市监察局于6月14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在“严打”斗争中起表率作用。
通知指出:开展“严打”斗争,是落实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步骤,是维护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都要积极投身到这场斗争中来,身先士卒,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同时要教育自己的子女亲属遵纪守法,揭露犯罪,自觉地维护社会治安;要积极宣传周围群众,以激发群众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那些在违法犯罪分子猖狂肆虐时表现冷漠、怯懦、甚至临阵脱逃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党员、干部必须积极支持司法机关执法办案。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检举揭发,并积极协助破案。对知情不举、不出证、出假证,为犯罪分子袒护说情或包庇、窝藏罪犯的,要依照党纪政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
在公安政法战线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勇敢坚定、不怕困难,勇于献身。绝不允许畏惧退缩、临阵脱逃;绝不允许徇私情贪赃枉法;绝不允许袒护、包庇、纵容罪犯。凡是有上述行为的,一经发现,坚决依照党纪、政纪、国法严肃追究。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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