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图书馆
辽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辽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关于液化石油气和钢瓶经营企业整顿有关问题的通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7718
颗粒名称:
关于液化石油气和钢瓶经营企业整顿有关问题的通告
内容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及省、市政府文件要求,我市液化石油气经营整顿小组已对市辖区域内液化气灌装站、换瓶站钢瓶经销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检查整顿。为搞好清理整顿,加快进度,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事液化石油气和钢瓶的经营活动,已经领取执照的,应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经营钢瓶的国营、集体企业,务必于6月末前携带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到市液化石油气及钢瓶企业主管部门(市城建局)登记、审查。
非换瓶站严禁带液化石油气销售,否则视为非法经营,按规定处罚。
三、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换瓶站,请于6月末前带单位介绍信,到市城逮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经市整顿小组检查,整改验收今格后按省规定的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标准、范围和办法发放《液化石油气贮存许可证》。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停办换瓶站。
四、凡已经市整顿小组检查并列入整顿的国营、集体的灌装站、换瓶站,一律按整顿要求于7月末整顿完毕。同时将整改报告及必须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报市城逮局审查。经整改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省规定发放《许可证》。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歇业。
五、凡新逮、改建、扩逮贮灌站、换瓶站的单位或停业又开业的单位,必须向市城建局申报,经有关部门联合初审同意后,必须到规划、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建站设计、施工及压力容器的制做、安装必须由有该项《许可证》的单位和具备资格的专业队伍完成。建成后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城建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然后经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注:此通告经市工商局同意)。
特此通告
辽阳市城市建设局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阅读
相关地名
辽阳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