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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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5750
颗粒名称: 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4月24日,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保持廉洁的规定》,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禁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广收财礼,借机发财。
关键词: 辽阳市 通知 婚丧嫁娶

内容

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盛行。它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污染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为了坚决刹住这股歪风,按照市委今年反腐败要抓好四件实事的部署,市纪委、市监察局要求:
  全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保持廉洁的规定》,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禁在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广收财礼,借机发财。不准利用职权收受分管单位或下属人员的钱物;不准用公款上礼;结婚不准动用公家车辆迎送。
  党员、干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都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利用职权收受的钱物,予以没收,上缴财政;对动用公车的,除令其交费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用公款上礼的,要从严处理。
  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各级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的子女和亲属,还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问题,不袒护,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和纠正;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一九九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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