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地方法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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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8448
颗粒名称: 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地方法规
并列题名: 今后职高毕业生就业时,在社会招工前先行安排录用不再参加社会招工考试,不再缴纳建厂(店)基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盘锦市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盘锦市贯彻〈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实施细则》。
关键词: 职业 技术 教育 法规

内容

本报讯 (记者金成明报道)市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盘锦市贯彻〈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近日已专门发布文件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
  从去年5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对全市和县镇职业技术教育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贯彻〈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市政府经过反复认真研究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这一地方法规。
  《细则》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办学责任、管理体制、学校工作、招生、毕业考核与劳动就业、教师以及办学经费等都一一作了具体规〓。
  《细则》指出:今后职高毕业生就业时,在社会招工前先行安排录用,不再参加社会招工考试,不再缴纳建厂(店)基金。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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