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征稽处将“两费”征缴规定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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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794
颗粒名称: 市征稽处将“两费”征缴规定公布于众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89年,盘锦市交通局养路费征稽处把防止腐败做为重要工作来抓,将养路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缴规定等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关键词: 养路费 车辆购置附加费 征缴规定

内容

本报讯 (记者王忠常报道)市交通局养路费征稽处把防止腐败做为重要工作来抓,将养路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缴规定等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这个处负责全市市直单位车辆养路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缴工作,手中握有一定的征免审批权。为了严格执行上级征缴“两费”的有关规定,避免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决定将“两费”征缴办法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4月初,他们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规定、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停封与复驶的规定以及养路费征稽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书写在4块板上,悬挂于办公室外的走廊中,向群众详细介绍了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范围、征收办法、收费标准、免征对象、丢失补证手续,养路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新购车缴费规定以及征费时间、车辆报废和车籍转户的规定,使群众一目了然。
  这一办法实行2个多月来,防止了可能出现的执行政策的随意性,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为车主服务的思想,刹住了说情风,受到车主的好评。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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