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金融系统设立举报中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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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117
颗粒名称: 我市金融系统设立举报中心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4月5日盘锦市成立金融系统举报中心。
关键词: 金融 举报 法律

内容

本报讯 1989年4月5日盘锦市金融系统举报中心成立。
  举报中心主要任务是受理群众对我市金融系统各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贪污、索贿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举报形式可口头谈、电话讲、写信反映。
  举报中心保护举报人的民主权利,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材料不转交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以防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举报中心发现工作人员向外泄露举报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发现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迫究法律责任。
  (马向春 李长义)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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