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保密法》把保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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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2073
颗粒名称: 学习《保密法》把保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4月10日盘锦报登载关于学习《保密法》把保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的文章。
关键词: 保密 工作 法制

内容

徐忠祥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保密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密工作必须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从全国的请况看,保密工作尚未纳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一方面,一些部门和单位对现行保密法规执行不严,对危害国家的泄密、窃密行为查处不力;另一方面,国家现行保密法规有些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致使处理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问题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不该保密的事项保了,非核心秘密保得过严、过死的现象,以及该保的事项没有保住,甚至核心秘密也被泄露的情况,都不断发生。
  《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是针对当前形势和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继承我国保密工作的优良传统、总结现有的成功经验,并借鉴国外有关保密立法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和国家立法机关的认真审议而形成的。它反映了我国法制建立和新时期保密工作的客观需要。可以说,《保密法》的制定,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随着《保密法》的颁布和实施,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将被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得以全面推动、发展和强化,各种行之有效的保密措施将得以广泛落实,惩处各种泄密和窃密行为将更为有力。
  《保密法》是我国宪法有关公民保密义务规定的具体化,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的重要依据。在涉及国家秘密时,~切组织机构和一切人员,都应自觉地遵守《保密法》。
  贯彻《保密法》,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法正确处理保和放的关系。国家秘密要保住,化国家秘密要放开;核心秘密要确保,非核心秘密要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限制。执行《保密法》,既要严格查处各种泄密、窃密违法行为,又要坚决反对借口“保密”而妨碍发展科技,搞活经济的做法。这样方能充分发挥《保密法》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保障作用。
  当前,应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保密法》,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市的保密观念和对保密工作的正确认识,完善保密工作法规和制度,为依法进行保密工作创造良好的主客观条件,使保密工作更有效地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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