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公有旧住宅房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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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1352
颗粒名称: 出售公有旧住宅房屋
并列题名: ——实现住宅商品化的一条途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9月30日,盘锦报刊登了盘锦市出售公有旧住宅房屋是实现住宅商品化的一条途径。
关键词: 住房 制度 途径

内容

1985年建市初期,我市公有住宅建筑总面积27.3万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公房21万平方米,各单位自管公房250.3万平方米。旧的住房制度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弊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住宅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住宅商品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首先从出售公有老旧住宅房屋着手。全市共出售公有老旧住宅房屋9018户,12755间房,30万平方米。出售老旧住宅房屋占全市公有住宅总面积的31%,占全市公有老旧住宅房屋20% ,卖房收回资金7406000元。用滚雪球的方式建商品住宅楼八百套,54000平方米,商业网点2300平方米。而且为我市加速住宅建设,实现住宅商品化开辟一条成功之路。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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