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居民非商品支出大幅度增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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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盘锦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120020220011018
颗粒名称: 我市城镇居民非商品支出大幅度增加
并列题名: 一方面说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非商品支出价格指数上涨过快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头7个月盘锦市城镇居民的非商品支出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
关键词: 市城镇居民 非商品支出 增长

内容

今年头7个月,我市城镇居民的非商品支出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据调查:今年1——7月我市城镇居民人均非商品支出为58.35元,比去年同期的41元增长了42%。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市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非商品支出价格指数上涨过快。
  在非商品支出中,上涨较快的三个项目是:煤气费、学杂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如医疗保健费等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我市城市规划逐步完善,城市居民基本上都烧上了液化气、天然气。由于气费涨价,加之居民领取了补贴,所以气费增长明显。据对百户城镇居民调查,每户支出由去年同期的12.05元增加到了今年的31.09元。今年头7个月城市居民用于学杂费的人均支出为12.12元。学杂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学杂费收费标准提高,以及一些独生子女家庭的家长重视子女早期教育,让孩子参加了一些学习班及课外辅导班,另外也有乱收费问题。我市百户居民今年前7个月共支出交通费355.54元,比去年同期的186.46元增加了90.7%,增加的原因一是交通费涨价,二是市内交通发展较快。
  非商品支出的增加,一方面说明我市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说明非商品支出的价格指数上涨。这其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有些服务单位和个体户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做到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对违反物价政策的不法单位及个人给予制裁。
  单刚

知识出处

盘锦日报

《盘锦日报》

出版者:盘锦日报社

出版地: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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